原标题:马清辉代表:完善人民监督员制度是保证公正司法有效举措
全国人大代表、黑龙江省哈尔滨大众友邦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检验组组长马清辉(资料图)
正义网北京5月27日电(检察日报全媒体记者史兆琨)5月26日,全国人大代表、黑龙江省哈尔滨大众友邦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检验组组长马清辉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她对最高检工作中提到的“完善人民监督员制度,将全部检察业务纳入监督范围”感触较深。
在马清辉代表看来,依法治国离不开人民群众的参与,人民监督员制度贯彻了“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是公民参与对检察机关的外部监督的一种重要方式,是检察机关保证公正司法的有效举措,充分体现了检察机关接受监督的主动性和自觉性。
新修订的检察院组织法作出规定:“人民监督员依照规定对人民检察院的办案活动实行监督。”马清辉代表认为,这对人民监督员制度来说是历史性的突破,标志着这项制度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检察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
而今年最高检工作报告中提到“将全部检察业务纳入监督范围”,让马清辉代表很是感慨:“检察机关越来越清醒地认识到,来自外部的监督是促进自身工作提升的最大动力。”她建议,要不断拓宽人民监督员了解、参与检察工作的渠道,健全人民监督员监督意见办理反馈机制,确保每一项监督意见有着落、有回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