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舟山市坚持“五个高”加快建设群岛型美丽城镇
来源: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今年以来,舟山市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两手硬、两手赢”,坚持“五个高”为抓手,加快群岛型美丽城镇建设步伐。其中,六横镇、东极镇、普陀山镇、花鸟乡深入贯彻高质量发展理念,打造践行“两山”理论的海岛样板,各项创建工作齐头并进,开局良好。
坚持高起点规划先行,与浙江大学城乡规划研究院等开展规划合作,厘清美丽城镇在海上花园中的功能、地位和作用,优化城镇功能布局和空间结构,强化特色发展、错位发展。其中,《嵊泗县域美丽城镇建设行动方案》获评省级优秀县域美丽城镇建设行动方案,《普陀山镇美丽城镇建设规划与行动方案》获评省级优秀样板创建乡镇行动方案。结合地理地貌和岛屿环境,对花鸟岛、东极岛等网红打卡地创建文旅特色美丽城镇开展色彩规划设计,重点研究岛上渔村民居、现代民宿建筑立面、屋顶和不同区域空间色彩色调,提升美丽城镇整体风貌。
坚持高标准技术指导,编辑出版《舟山农房建筑设计通用图集》,发布《舟山常用园林绿化彩化植物》图册,指导美丽城镇建设。组建舟山市美丽城镇服务联盟,首批12个专业团队25名技术专家加盟。结合美丽城镇建设首席设计师、驻镇规划师等制度的建立落实,加强与全市26个创建乡镇的技术对接,定期或不定期参与美丽城镇建设指导服务,帮助解决实际问题。
坚持高质量政策扶持,加强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创新相关政策扶持,全面支持和促进美丽城镇建设。市委市政府出台文件,加快打造产业集群,推进小微企业园提升发展,支持数字海岛建设。市本级财政安排1800万元专项资金支持美丽城镇建设。自然资源管理部门将省市下达的年度城镇建设用地指标,对应具体项目优先保障美丽城镇建设用地;农业农村部门出台渔农村闲置农房盘活利用管理办法,支持发展海岛休闲旅游、养生养老、渔农事体验等“农房+”新业态;市相关部门联合印发实施意见,畅通各类人才下乡通道,实施“乡贤回归”工程。
坚持高要求督导落实,严格对照全省美丽城镇建设样板创建要求,深入各县(区)、功能区及相关样板创建乡镇,多次开展美丽城镇建设督导工作,既找问题与不足,又找亮点和典型。督导动真碰硬,通报实事求是。通过督导,优化工作方法,引导工作理念,强化工作要求,促进美丽城镇项目建设“比赶超”、“一镇一策”有突破。市美丽城镇办5个工作组加强协调配合,计划在5、6月份开展联合督导,对阶段性创建成果进行重点督导、综合评价。
坚持高水平宣传引领,围绕2020年省级样板创建目标任务,与浙江广电、浙江日报、新蓝网、浙江在线等媒体展开合作,计划6月份邀请省级主要媒体记者走进样板创建乡镇,通过体验感受,报道舟山美丽城镇建设情况。同时做好“浙江美丽城镇建设展”舟山参展工作,计划在市县媒体开设专栏,推出“美丽城镇我代言”网络推荐活动,举办“海上花园美丽城镇”图片展,通过短视频、图文新闻等形式展示美丽城镇魅力和创建成果,吸引社会各界了解、关注、支持、参与美丽城镇建设工作。(舟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供稿编辑朱宇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