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宁市“四个一”助推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日期:05-26
纪检监察干部队伍

原标题:西宁市“四个一”助推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来源:青海省纪委监委网站

今年以来,西宁市纪委监委聚焦“基层建设深化年”,坚持把持续提升素质能力和转换改革成效贯彻纪检监察工作全过程,通过“四个一”举措,压紧压实队伍建设主体责任,为全市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的组织保障。

——拧成队伍建设“一股绳”。制定《关于加强新时代全市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贯彻措施(试行)》,突出抓实思想政治建设、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干部能力建设、作风建设等重点工作,不断提高纪检监察干部素质能力;选优配强领导干部,实施“无任用定向推荐”,建立不同职级的干部人选库,做好干部发现储备、培养锻炼、选拔使用工作;畅通“出口”和“进口”,督促落实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干部内部定期轮岗制度,实施双向挂职锻炼,先后选调充实调优11名干部,交流任职26人;深化全员培训,以《规则》《规定》及中央纪委18张专业培训光盘为重点,制定年度干部培训计划,通过纪检监察业务大讲堂、专题培训、短期跟班学习、组织调训、“线上+线下”5大板块的培训方式,着力提高纪法贯通、纪法双施能力;全面开展“实战练兵”行动,采取“青蓝结对”方式,重点选调县区纪委监委业务骨干或乡镇(街道)纪委书记到市纪委监委跟班学习,在实战中提升监督执纪执法能力水平;制定《市管企业纪委书记提名考察办法》,规范提名考察工作程序,选优配齐市管企业纪委书记;印发《西宁市纪委委员参与2020年纪检监察相关工作的通知》,安排市纪委委员参与全市党风廉政建设相关工作调研、征求意见建议,年底提交述责述廉报告,积极发挥市纪委委员作用。

下好体制改革“一盘棋”。修改完善《西宁市派驻机构工作规则》《派驻机构考核工作办法》《派驻机构请示报告制度》《派驻机构请示报告事项清单》,着力规范派驻机构工作机制、考核机制、监督机制,助推派驻机构廉洁高效履职;认真落实《在全市机关及企事业单位设立纪检监察员制度的指导意见》,在全市建立健全863名监察联络员队伍台账,落实纪检监察联络员工作任务清单,把监督的“触角”延伸到基层“神经末梢”;制定加强机关纪委建设的相关方案,健全完善推动市直机关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制度规定,有效发挥好市直机关纪检监察工委作用;制定《关于深入推进基层纪检监察工作一体化建设的意见》,实施“1+2+3+3N”工作模式,以交叉监督、蹲点监督、巡回监督的方式做实做好日常及专项监督,有效解决基层监督执纪难题;在全市75个乡镇(街道)全部挂牌成立监察办公室的基础上,成立21个片区协作组,规范片区协作运行机制,建立联合监督监察协调指导中心,组织开展日常交叉监督检查、重要案件督办等工作。

构建基础工作“一条线”。以省纪委“基层建设深化年”活动为主线,制定《关于开展“基层建设深化年”的实施方案》,列出5个方面17项重点任务,明确西宁市“基层深化年”的“时间表”“任务书”“路线图”;制定《关于市纪委监委领导班子成员及部室负责同志包县联乡的通知》,实现包联工作与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民生领域专项整治、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整治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等工作有机联动、一体推进;紧盯“六有、四化”目标,制定《乡镇(街道)纪检监察工作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标准实施意见》,明确基层工作制度建设、办公场所配备、基础设施保障和人员配备等工作要求。

绷紧内部监管“一根弦”。认真贯彻省纪委监委《关于加强新时代全省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的意见(试行)》,积极落实干部谈心谈话和家访慰问等关爱激励机制,着力营造团结和谐的工作氛围;落实《西宁市纪委监委纪检监察干部监督执纪回访制度(试行)》,促进纪检监察干部依纪依法履职;制定《关于开展全市纪检监察系统内部督查工作的通知》,年内安排一县一区和2个市级派驻机构开展内部督查,不断强化自我监督、自我约束;制定《西宁市监察委员会聘请特约监察员工作实施方案》,从全市不同领域、行业聘请特约监察员15名,有效发挥特约监察员监督作用;对纪检监察干部跑风漏气、以案谋私等违纪违法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严防“灯下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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