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九三学社中央副主席赵雯:构筑专门化知识产权审判体系
全国政协常委、九三学社中央副主席
设立国家知识产权法院,是理顺知识产权专门化审判体系,统一知识产权案件终审判决标准的迫切需要;是加大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力度,提升我国参与国际知识产权治理能力和水平,加快建设创新型国家和知识产权强国的重要举措。
现行知识产权审判体系亟待理顺。我国现行知识产权审判体系是“1+3+21”的专门审判机构,与内设于普通法院的知识产权审判庭并行的双轨体系,存在管辖范围交叉、裁判标准不一等问题。设立独立的国家知识产权法院,不仅有利于加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力度,也有利于我国提升参与国际知识产权规则制定的话语权和国际知识产权全球治理领域的主导权,更有利于推进知识产权实现审理专门化、管辖集中化和法官专业化,更好地维护国家利益。
可以在不增加新的机构和人员编制的前提下,整合最高人民法院现有知识产权审判庭(民三庭)和知识产权法庭的全部审判资源、人员设施,组建独立的国家知识产权法院。使之成为隶属最高人民法院、独立审理知识产权终审案件的专门法院。
国家知识产权法院依法承担知识产权终审责任,统一知识产权案件的裁判标准和审理机制;依托巡回法庭、地方知识产权法院,构筑专门化知识产权审判体系;必有提纲挈领、执本末从、提高效能的推进作用。
我国幅员辽阔、产业门类众多,建议参照国际成功经验,在全国设立若干个国家知识产权法院巡回法庭,作为国家知识产权法院的派出机构,行使相应的司法权力。同时,增加地方知识产权法院。在现有3家知识产权法院基础上,增设若干中级法院层级的地方知识产权法院。
栏目主编:张骏
文字编辑:张骏
题图来源:解放日报资料照片,张海峰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