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劝人早点结婚生孩子,为什么这位全国政协委员比亲爸亲妈还着急?
一位26岁的职场女性,怀孕了到医院流产,与她素不相识的徐丛剑语重心长:生孩子越晚,风险越大,你认为现在工作忙没空,过5年10年还要忙,你的父母现在可以帮你带孩子,等再过几年他们精力也跟不上了……职场女性听得一脸懵:国家不是提倡晚婚晚育吗?徐丛剑有些急了:那是针对“早婚早育”而言的,现在大城市的平均婚育年龄都到30岁了,要提倡适龄婚育。
已经记不得多少次了,全国政协委员徐丛剑在工作中劝人选择留下小生命。而在亲友中,他也凭借着自己的专业身份,帮助很多着急的父母说服了不少“暂没考虑要孩子”的下一代。
“中国生育年龄正逐渐升高。”全国免费孕前检查数据显示,有计划妊娠的孕前检查夫妇的平均年龄为29岁,35岁以上的高龄初产妇的比例在10%左右,而生育的最佳时期是23-28岁。“我经常反问那些不着急结婚、不着急生育的青年人:25岁找的对象不满意,30岁就能找到更好的?20多岁觉得应该拼工作,35岁后就不忙了?”做适龄婚育的倡导者和传播者,徐丛剑已经驾轻就熟了。他清楚地意识到,当晚婚晚育的概念在年轻一代的心中扎根,代际年龄差加大已经成为近几年人口总和生育率低下的主要原因之一,社会出生人口数量减少的同时,不孕不育症的发生概率、出生缺陷比例以及妊娠分娩风险都在升高。
“产妇年龄25岁时发生唐氏综合征的比例为1:2000,30岁时为1:1000,35岁时为1:300,40岁时为1:50,45岁时为1:25;根据我国10万例孕产妇的数据分析,孕产妇年龄与妊娠并发症、高剖宫产率、不良妊娠结局有明显的相关性。”一系列专业领域的数据和案例,让徐丛剑觉得自己带到全国两会的这份提案相当紧迫:关于提倡适龄婚育,并允许具备医学指征的未婚女性保存生育力的建议。
不过,也因为了解了大量现实案例,徐丛剑对于生育力保存并不是一味鼓励,而是倾向于帮助真正有需要的人,即未婚的病人。她曾经的一位病人得了血液病,治疗将对卵巢功能有损坏,她要求做生育力保存,但我国现有的《人类辅助生殖技术规范》“禁止给不符合国家人口和计划生育法规和条例规定的夫妇和单身妇女实施人类辅助生殖技术”,未婚成为这位女性生育力保存的最大障碍。这并非个案。年轻未婚女性恶性肿瘤或严重非恶性疾病患者对生育力期望在增高,随着这些疾病诊治能力的提高,患者预后改善、生存期延长,不再只满足于自我生命的延续,对于病愈后繁衍后代的欲望明显增强。但由于疾病本身的破坏及手术、放疗、化疗等治疗手段的影响,卵巢功能将显著下降,甚至彻底丧失生育力。因此,有很多患者期望及早保存卵子或卵巢组织,以期在疾病基本治愈后能够有生育的机会。
当然,也因为生育力保存尚在起步阶段,目前也面临着一系列“非医学担忧”。“冷冻卵子者是否可能对其卵子进行自由处理?如果已进行冷冻卵子的单身女性死亡,其冷冻卵子处置权归谁所有?进行冷冻卵子的女性若解冻卵子年龄过大,母亲与孩子年龄差距过大,容易引发心理、家庭、社会问题,包括对后代的抚养、教育没有足够的保障等,这些需要提前考虑。”而和一般呼吁生育力保存的专家不同,徐丛剑并不赞成无限制地开放年轻未婚女性生育力保存,“一旦完全放开,一些职业女性产生技术依赖,更会觉得可以推延婚育年龄。”
正是在这样的情况下,徐丛剑建议要为生育力保存修订法规,对具备医学指征的未婚女性适度放开生育力保存,以维护这类特殊女性合法的生育权;也要加强监管,在具体实施中要经权威医疗卫生机构评估具备医学指征、严格规制卵子处置和所有权与使用权,规定在该女性未取得合法婚姻之前,不得对冻存卵子(除销毁)有任何的处置权,以避免其达到其他目的,并对冻卵者如发生死亡等特殊情况下的卵子处置做出规定。他同时强调,整个社会的婚育观念要从“晚婚晚育”转变为“适龄生育”,并从各个方面予以保障,如制订法律法规尽可能减少生育对学业和职业生涯的影响、发放适当的生育补助、实施优惠的免税、医疗保障、生育保险政策等。
栏目主编:张骏
文字编辑:张骏
题图来源:视觉中国
图片编辑:徐佳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