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前4月我省发放困难群众补助资金9.53亿元
5月21日,省民政厅发布数据:截至4月底,全省发放各类困难群众补助资金9.53亿元,累计救助各类困难群体165.6万人次,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网织得更加牢固,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进一步提升。
今年以来,我省制定下发多个救助文件,为各地做好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工作提供了有力的政策支撑。创新工作模式,实行上门服务机制,暂停低保动态管理,优化救助工作程序,缩短审核审批时限,打通线上服务渠道,实行网上资金拨付,有力增强了社会救助工作的时效性。
深入研究分析全省社会救助兜底保障工作现状,围绕解决西宁、海东存在漏保的问题,进一步加强工作督促,指导两地加大工作力度,力争实现困难群众应保尽保、应救尽救。根据疫情防控期间城乡困难群众不同生活需求,通过落实临时救助“现金+实物”、低保单人保和渐退期、特困人员照料服务政策,以及发放价格临时补贴等,有针对性地做好困难群众保障工作,充分发挥社会救助政策的最大效益,织密扎牢疫情防控期间民生保障网。
制定出台《2020年青海社会救助脱贫攻坚兜底保障行动实施方案》和《青海省社会救助兜底脱贫专项行动实施方案》《青海省社会救助兜底脱贫“补针点睛”专项行动方案》《青海省2020年脱贫攻坚兜底保障挂牌督战工作方案》4份文件,结合各级民政部门出台的一系列政策制度和工作措施,构建形成了“1+3+N”的社会救助兜底保障工作格局。重点围绕贫困人口、边缘群体、潜在救助对象,加强与扶贫部门数据比对工作,对符合救助条件的对象用足用好低保、特困供养和临时救助政策,做到应纳尽纳、应保尽保、应帮尽帮,巩固好脱贫成果。(周建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