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维护国家安全是香港同胞的义务和责任(望海楼)
任成琦
维护国家安全是保证国家长治久安、保持香港长期繁荣稳定的必然要求,是包括香港同胞在内的全中国人民的共同义务,是国家和香港特别行政区的共同责任。对香港特别行政区和港人来说,维护国家安全是“一国两制”的应有之义。
香港国土安全、政治安全、公共安全一旦遭受严重冲击,香港法治和市民生命财产必然受到严重威胁。相信绝大部分香港市民是明白这一层利害关系的。但毋庸讳言,在香港回归祖国的近23年里,香港维护国家安全的制度始终不够完善,这个问题在关键时刻会成为致命的隐患。补上香港国家安全法律漏洞的必要之举,是确保“一国两制”行稳致远的治本之策,充分体现了中央政府维护国家安全的坚强意志和坚定决心,充分体现了对香港整体利益和香港同胞根本福祉的坚决维护和最大关爱。
长期以来,反中乱港一小撮人为兜售其奸,刻意将维护国家安全与保障市民的权利和自由相对立,污名化、妖魔化基本法第23条立法,让香港在国家安全方面“不设防”。从非法“占中”到修例风波,事实是最好的老师,香港政商界和广大市民对国家安全的重要性有了越来越深刻的体会,越来越看清祸港乱港分子的惑人伎俩。
与绝大部分爱国爱港的港人不同,少数政治激进分子企图“揽炒”香港,公然鼓吹“香港独立”,甚至叫嚣“武装建国”,侮辱和焚烧国旗,冲击中央驻港机构,不远万里去“告洋状”……凡此种种,映射出他们的“司马昭之心”,是执意把香港往绝路上逼,处心积虑危害国家安全、破坏“一国两制”,而把750万港人的利益抛诸脑后。
从国家层面建立健全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执行机制,既有极强现实针对性,也有利于保护香港最广大市民的合法权利和自由。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将审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关于建立健全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执行机制的决定(草案)》,正本源于此。
决定草案明确针对的是极少数危害国家安全的人,广大市民依法享有的言论、新闻、出版、集会等自由不受干预,日常生活不会受到影响,财产安全继续得到切实保障,也不会影响香港司法机关行使独立的司法权和终审权。维护国家安全同尊重保障人权,从根本上来说是一致的。维护国家安全的机构在履职时必须严格依照法律规定、符合法定职权、遵循法定程序,而不得侵犯香港居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
利用这一契机,香港社会应切实增强责任意识,大力开展维护国家安全的教育。可以想见,反对派及本土激进分离势力出于反中乱港的居心,势必会继续大肆造谣抹黑,以危言耸听的惯用伎俩制造恐惧,广大香港市民一定要认清他们的本质,立定脚跟,勇于斗争,合力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发展利益和自身利益不受侵害。
(作者为本报评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