邱光和代表建议:建提高慈善组织透明度、强化慈善事业公信力

日期:05-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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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邱光和代表建议:提高慈善组织透明度、强化慈善事业公信力

“近些年,随着《慈善法》和《慈善组织信息公开办法》等一系列配套政策文件的出台,慈善事业得到飞速发展。但基金会中心网的中基透明指数显示,截至2019年12月,全国慈善组织透明度平均透明度仅51.34分(满分100分)。”全国人大代表、森马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邱光和对此建议,要提高慈善组织透明度、强化慈善事业公信力。

邱光和指出,慈善透明度不高的问题曾多次暴露在公众视野,对中国慈善事业的健康发展产生了消极的影响。他认为,

目前,我国慈善组织整体透明度不高的原因主要有:

信息公开的相关法律法规不甚完善,

比如缺乏更细化的专业性规则,同时个人求助募捐项目信息公示无法可依。

监管体系监管效率低。

慈善组织的监管主要依靠行政监督、自我监督和社会监督。行政监督对不达要求的慈善组织缺乏行政处罚,监督效果欠佳;自我监督上,很多慈善组织内部对理事会、监事会的设置规定相对粗线条,流于形式,缺乏实际可操作性;再加上一些慈善组织公示的信息不明、不全、不细,导致社会监督受阻。

基金会中心网2019年报告显示,参加评选的6394家基金会中,基本信息、项目信息和财务信息的平均完成度分别为64%、37%、41%,完成度普遍偏低,还有近一半参评基金会普遍存在没有官方网站、官网更新频率低或难以获取年度工作报告等问题。

“慈善透明度是慈善事业的生命线,提高慈善组织透明度是恢复和强化我国慈善事业公信力最必要的一步。”邱光和说。

因此,邱光和建议,

首先要完善慈善信息公开的专业性规则。

一方面缩短信息公开的规定时间,增加慈善项目实施过程中的信息公开频率,制定更加严格的慈善组织信息公开制度,同时对于突发性慈善项目的信息公开,要制定详尽有效的规则和机制;另一方面建议由民政部牵头,引领行业相关权威组织,对慈善组织展开个案募捐的行为,给出官方法律解释和指导意见,明确制定合规手册。

其次,要健全慈善组织监管体系。

通过建立独立第三方评审机制,按照收入数额高低划分慈善组织,进行差异化评审,鼓励社会公众和媒体监督;通过积极推动慈善行业协会的形成与发展,鼓励行业协会制定相应的行业标准,通过同业间的监督与竞争,形成行业自律机制;通过加强对慈善组织的指导和监督,对不达要求的慈善组织要依法处罚,并向社会公示处罚结果。

同时,要构建公益慈善生态系统。

一是利用互联网、区块链等信息技术构建公益慈善管控中台系统,确保每笔善款善物的捐赠全流程可追溯和可监管;二是强化人才队伍建设。要建立慈善从业人士的专项的薪酬机制和发展机制,引入有国际慈善事业运营背景的高端人才。此外,要建立有公信力的荣誉系统,对于坚持慈善行为的人给予相应激励和荣誉,以标杆、典型的力量激发全民慈善的热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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