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日程

日期:05-22
人民代表大会政府工作报告

原标题: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日程

来源:中国人大网

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日程

2020年5月22日至5月28日

(2020年5月21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主席团第一次会议决定)

5月22日(星期五)

上午9时代表大会第一次全体会议(开幕会)

1.听取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关于政府工作的报告

2.审查国务院关于2019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202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

3.审查国务院关于2019年中央和地方预算执行情况与2020年中央和地方预算草案的报告、2020年中央和地方预算草案

4.听取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王晨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草案的说明

5.听取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王晨关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关于建立健全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执行机制的决定草案的说明

代表团全体会议审议政府工作报告下午3时

5月23日(星期六)

代表小组会议审议政府工作报告上午9时

代表小组会议审查计划报告和草案、预算报告和草案下午3时

5月24日(星期日)

代表小组会议审查计划报告和草案、预算报告和草案上午9时

代表小组会议审议民法典草案下午3时

5月25日(星期一)

代表小组会议审议民法典草案、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关于建立健全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执行机制的决定草案上午9时

下午3时代表大会第二次全体会议

1.听取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栗战书关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的报告

2.听取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关于最高人民法院工作的报告

3.听取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张军关于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的报告

5月26日(星期二)

代表小组会议审议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上午9时

代表小组会议审议民法典草案修改稿、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关于建立健全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执行机制的决定草案修改稿、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下午3时

5月27日(星期三)

代表小组会议审议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和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上午9时

代表小组会议审议关于政府工作报告、年度计划、年度预算的三个决议草案下午3时

5月28日(星期四)

代表小组会议审议关于政府工作报告、年度计划、年度预算、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六个决议草案、民法典草案建议表决稿、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关于建立健全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执行机制的决定草案建议表决稿、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接受冯忠华辞去第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等职务的请求的决定上午9时

下午3时代表大会第三次全体会议(闭幕会)

1.表决关于政府工作报告的决议草案

2.表决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草案

3.表决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关于建立健全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执行机制的决定草案

4.表决关于2019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决议草案

5.表决关于2019年中央和地方预算执行情况与2020年中央和地方预算的决议草案

6.表决关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草案

7.表决关于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的决议草案

8.表决关于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决议草案

9.表决关于确认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接受冯忠华辞去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职务的请求的决定草案

闭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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