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表委员建议完善公民个人信息保护法律体系

日期:05-21
疫情数字经济新冠肺炎

原标题:代表委员建议完善公民个人信息保护法律体系

代表委员建议完善公民个人信息保护法律体系

全国政协委员、国务院参事甄贞(资料图)

代表委员建议完善公民个人信息保护法律体系

全国政协委员李大进(资料图)

代表委员建议完善公民个人信息保护法律体系

全国人大代表谭平川(资料图)

正义网北京5月21日电(检察日报全媒体记者谢文英)疫情防控时期,各类机构对公民个人信息的采集随处可见,几乎已成常态:App软件提取个人通讯录、地理位置等信息,社区、商场、快餐店等场所的登记本上需要填写姓名、身份证号、电话、家庭住址、工作单位等信息……“每次填写信息心里都特别不踏实,因为不知道疫情之后这些登记表会流向何处。”全国政协委员、国务院参事甄贞对此表示担心。采访中,多位代表和委员表示,加强个人信息权保护和数据安全刻不容缓。

公民信息安全关联财产安全

记者调查发现,很多社区、饭店、商超等公共场所的信息登记本管理松散,登记者可以随意拍照。不仅如此,全国人大代表谭平川在调研中发现,在购房、购车、租房、使用手机App等后,公民个人信息会被随意收集、使用。

在2018年中国消费者协会组织的“App个人信息泄露情况”问卷调查中,85.2%的受访者表示遭遇过App个人信息泄露情况,遭遇信息泄露的近九成受访者表示曾接到过推销电话或骚扰短信。国家互联网应急中心发布的《2019年上半年我国互联网网络安全态势》显示,每款App应用平均收集20项个人信息。

“现在有专门收购个人信息的公司,甚至已成为一个行业。”谭平川代表说,随着电信诈骗犯罪的不断升级,公民信息泄露可能直接导致其财产安全遭受严重威胁。

200多个相关法律法规难以震慑犯罪

全国政协委员李大进表示,我国目前有近40部法律、30余部法规以及近200部规章涉及个人信息保护。但是,由于缺乏顶层立法,现有规定散见于各类法律中,并以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居多,法律位阶低且适用效力有限,很难发挥震慑作用。

2019年的《中国数字经济发展与就业白皮书》显示,个人信息作为数字经济的核心和基础,因缺乏应有保护而面临巨大风险;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违法违规收集使用个人信息的乱象大量存在;掌握海量个人信息的相关机构因管理不当而成为数据泄露源头,导致公民个人信息被非法获取,互联网营销牟利、网贷暴力催收、电信诈骗案件层出不穷。

李大进委员分析说:“数据权利兼具人格权和财产权,需要明确数据收集、处理、使用的义务边界,提供权利保护的救济途径,实现对个人数据的基本保护。”

加快推进个人信息保护立法

个人信息保护法已列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目前正处于研究论证阶段。谭平川代表建议加快推进立法进程。李大进委员表示:“个人信息主体的利益不仅仅体现在数据安全上,还会通过数字经济得以现实。因此,数据安全保护立法,应注重数据保护和数字经济发展的平衡。”

我国疫情防控已进入常态化阶段,现阶段如何保护疫情期间已经收集到的公民个人信息安全?甄贞委员建议,应明确线上线下为防控疫情收集公民个人信息的范围,向社会公开发布个人信息收集名录,并优化配置公民个人信息收集方式和渠道。与此同时,应建立公民个人信息定期清理机制,明确疫情防控期间收集的不同类别个人信息的保管期限,对于期限届满的个人信息,由相应负责人员及时清除,降低信息泄露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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