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星新闻:放开“冻卵”之前,先放开“议题”

日期:05-21

原标题:“两会热评”系列⑭丨放开“冻卵”之前,先放开“议题”

赋予单身女性实施辅助生育技术权利,法律和规定修订的“尺度”到底多大,还是需要有周全的讨论和权衡,并且也该有配套的制度支撑。但前提是,不能过于夸大其风险,为讨论设限,而让该议题进入两会,是个好机会。

单身女性生育权问题近年来备受关注。据报道,全国政协委员、重庆静昇律师事务所创始合伙人彭静今年提交了《保障女性平等生育权》的提案,建议赋予单身女性实施辅助生育技术权利。

根据2003年修订的《人类辅助生殖技术规范》,辅助生殖技术只能由已婚夫妇行使,单身女性不享有该权利。比如重要的辅助生育技术——冻卵,目前就不对单身女性开放。去年底,北京还出现了全国首例因单身而被拒绝冻卵所引发的一般人格权纠纷案。

随着社会生育年龄的普遍延迟,以及现代女性独立意识和地位的增强,赋予单身女性实施辅助生育技术权利,其实社会层面的讨论已出现多年,前几年也有人大代表提出过相关建议。从客观上说,它的变更,不仅涉及到法律和制度的修订,也同时对应着可能存在的伦理道德风险,有所慎重是必要的。但是,基于女性生育权利的主张,以及社会生育形势的变化,这一问题已不容回避。

从女性生育权利的角度上看,基于目前的法律规定,仅依靠《人类辅助生殖技术规范》剥夺单身女性实施辅助生育技术的权利,其效力是存在疑问的。比如《婚姻法》中规定: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中也明确,公民有生育的权利。另外,有医学专家指出,2003年修订的《人类辅助生殖技术规范》中,因为时间过早,并未包含对“卵子冷冻”“精子冷冻”等内容的解释或界定。所以,针对单身女性实施辅助生育技术的限制规定,有必要作出与时俱进的调整。

考虑到人口发展形势的变化,对单身女性的生育限制也应该被重新评估。不少国家鼓励生育的政策中,都包括最大限度剔除对单身女性生育的歧视。当前中国步入老龄化社会,生育率处于低点,近几年生育政策也呈现出明显的开放趋势,且非婚生子女上户口的障碍已从制度上清除,那么从法律和制度上放宽对单身女性的生育限制,其实已是水到渠成的事。而赋予单身女性实施辅助生育技术权利,应该成为其中的标志性一步。

另外,也需要破除两大认知误区。一,女性享有实施辅助生育技术的权利,并不能与非婚生育划等号。毕竟,实施冻卵等辅助生育技术与实际生育是两回事;而单身女性可以辅助生育,也只是在理论上延长了自己的可生育年限,未来即便生育,也未必是未婚生育;二,在法律上认可单身女性实施辅助生育技术权利,并不等于提倡女性冻卵,更不等于鼓励未婚生育。厘清了这两大认知误区,方能避免过于夸大其可能带来的风险。

事实上,当前社会对辅助生育技术乃至未婚生育的接受程度,比想象中更高。比如,试管婴儿的现象已经越来越常见;即便是冻卵,多个明星公开自己的冻卵经历,收获的也更多是正面评价;同时,国内已有企业将提供冻卵费用作为女性员工的一项福利。这些都表明,社会的认知和接受程度,已经走在了既有规定的前面,它们需要以恰当方式被及时回应。

当然,如专家所言,要改善人口老龄化状况,保证未来单身女性生育权,不能对冷冻卵子在社会伦理、法律法规等方面带来的影响避而不谈。因此,赋予单身女性实施辅助生育技术权利,法律和规定修订的“尺度”到底多大,还是需要有周全的讨论和权衡,并且也该有配套的制度支撑。但前提是,不能过于夸大其风险,为讨论设限,而让该议题进入两会,是个好机会。

红星新闻特约评论员朱昌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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