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本溪:探索构建政治生态(清廉指数)考核评价体系推进清廉本溪建设
来源:本溪市纪委监委
为进一步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5月14日,本溪市委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工作领导小组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本溪市纪委起草的《本溪市政治生态(清廉指数)考核评价办法(试行)》和《本溪市政治生态(清廉指数)考核评价指标体系(试行)》。
本溪市纪委将政治生态(清廉指数)考核评价体系建设打造成为巩固深化全面从严治党、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建设清廉本溪的重要抓手,并使之逐步成为对本溪政治生态进行综合评价的主要依据。
按照全面从严治党、建设清廉本溪的要求,本溪市纪委不断提高对新常态下加强政治生态评价重要意义的认识,将考评体系设置为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履行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突出政治标准选人用人、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坚持和完善党和国家监督体系、切实维护群众利益、永葆清正廉洁的政治本色、发展积极健康的党内政治文化8个维度、80个具体指标。通过准确把握政治生态评价的内涵、特点、原则、方法,以及实时跟踪、年度综合评价相结合的方式,对各地区、各部门政治生态情况进行考评,并结合实践情况进行优化,持续完善、科学构建政治生态评价指标体系。
市纪委坚持用好监督手段,发挥监督评价作用。做好每项指标的考评工作,充分发挥日常监督评价、纪律监督评价、监察监督评价和巡察监督评价的作用,客观真实地反映各地区、各部门的政治生态(清廉指数)。其中日常监督评价在考评对象自评申报和派驻监督评价的基础上,融合人大监督、民主监督、行政监督、群众监督、审计监督等第三方评价意见,对地区及部门评价指标内容完成情况形成日常监督综合评价意见,对发现的问题及时预警提醒并提出整改意见。评价工作将通过网络平台进行,每月实时跟踪各地区、各单位、各部门工作情况,及时发现问题,提出整改建议,对工作推进不力、成效进展缓慢的及时“亮灯提醒”。
本着用好评价结果,评价才有意义,清廉指数才有生命力的原则,市纪委根据四种评价方式,按照相应权重进行综合评价,生成清廉指数,并形成不同等次的考评结果。各地区、各单位、各部门党委(党组)在充分运用考核评价结果的基础上,严格对照考评指标逐一销号落实,反馈整改情况。做到该约谈的约谈,该预警的预警,该调整的调整,切实维护好本地区、本单位政治生态,扎实推进清廉本溪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