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收入:一季度损失能在二季度后得到弥补,全年人均1.7万元

日期:05-19
农民工疫情新冠肺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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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收入:一季度损失能在二季度后得到弥补,全年人均1.7万元

新冠肺炎疫情会否影响中国农民全年收入?中国社会科学院昨日发布《农村绿皮书》指出,尽管农民收入出现徘徊的风险加大,但是在政策的积极作用下,疫情得到有效控制后农民收入增长将不断恢复,预测全年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可能达到1.7万元。

《绿皮书》分析,农民收入来源主要包括转移性收入、工资性收入、家庭经营净收入和财产性收入。预计2020年的转移性收入将继续保持较快增长,转移性收入不会因疫情影响出现增长停滞,而且国家会加大对农民补贴补助等转移支付力度。

一季度农民收入中,农民工资性收入和家庭经营净收入增长不容乐观。因为2月份农村普遍采取了限制农民工外出的措施,一些招聘农民工的企业暂时停产,一些地方的进村限制阻断了农产品物流,一些养殖企业因饲料供应受阻而影响生产。

但从全年来看,一季度收入的损失能在疫情控制后得到部分弥补。这是因为:进入二季度后,经济运行秩序恢复,国家采取超常规措施,农民增收形势逐渐积极向好。家庭经营方面,农民种植的蔬菜可以部分销售实现增收,畜禽养殖户压栏的牲畜纷纷出库;渔业养殖户压塘的水、海产品可以销售。这样,农民就将第一季度损失的收入部分弥补。工资水平方面,全年经济增长目标如果能够实现,农民工就业机会就有保障。国家重大工程复工早,吸纳了大量农民工;在农村等领域补齐基础设施薄弱等短板。农民工需求若按预期增长,农民工工资水平就不会降低,预期收入水平能够有所提高。另外,受疫情防控影响,虽然农民工寻求新就业岗位时间后延,但农民工中大部分属于非正式就业,工作时长缩短对全年农民工资性收入增长和全年农民增收形势不起决定性作用。

此外,贫困地区农民收入继续更快增长。贫困地区的产业扶贫基本上都形成了较强生产能力。全社会通过支持和帮扶,特别是消费扶贫模式的推广,加上贫困地区自身努力开拓,农产品电子商务等新业态较快发展,贫困地区农产品销售收入将会带来经营净收入稳步增加。预计2020年贫困地区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接近1.3万元,增加幅度和增长速度都将超过全国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栏目主编:樊江洪

文字编辑:樊江洪

题图来源:视觉中国

图片编辑:徐佳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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