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次性解决纠纷|浦北法院:法官高效办案暖人心 当事人送锦旗表谢意

日期:05-19

原标题:一次性解决纠纷|浦北法院:法官高效办案暖人心当事人送锦旗表谢意

一次性解决纠纷|浦北法院:法官高效办案暖人心 当事人送锦旗表谢意

“非常感谢张黄法庭在我最困难、最需要帮助的时候,依法对我的案件快立、快审、快结,并在短时间内帮我把钱要回来,谢谢你们!......”2020年5月15日,原告徐某将一面印有“捍卫法律尊严,维护百姓利益”的锦旗送到广西壮族自治区浦北县人民法院张黄法庭,并对张黄法庭法官助理舒青和法警钟健宁感谢地说道。

徐某原在张黄法庭所辖乡镇从事生鸡、猪养殖及销售行业,2019年4月,刘某与徐某达成协议,双方约定购买徐某养殖的鸡,由刘某的妻子韦某负责给付货款给徐某。按照行业交易习惯,刘某与徐某之间的生鸡销售实施“先抓鸡再付款”的模式进行,但在2020年1月份时,刘某采购徐某养殖价值129545元的生鸡后,只支付给徐某50000元货款,尚欠货款79545元。此后,刘某与韦某常常以种种原因推脱,拒不支付给徐某剩余货款。

2020年5月8日下午五点,徐某在张黄法庭辖区发现韦某的货车,当即来到张黄法庭要求立案,并申请财产保全。承办法官梁世鹏在详细了解案情后,根据案件的紧急性,在当即受理原告徐某的立案申请后,并迅速做出保全裁定,对被告韦某的货车进行查封。

2020年5月11日,通过梁世鹏法官耐心细致地做双方当事人的思想工作,释法明理、以案说法,最终促成原告徐某与被告韦某握手言和,达成调解协议,被告韦某当场兑现归还了徐某部分货款,双方约定剩余的货款将于6月底结清。至此,该起案件从立案到调解结案,张黄法庭法官仅用3天多时间就顺利化解了一直困扰原告徐某的烦心事情。

金杯银杯不如老百姓的口碑,鲜红的锦旗是当事人徐某对张黄法庭干警尽心尽力为民办案的认可和褒奖,亦是人民群众对法庭工作的充分肯定,更是鞭策推动张黄法庭践行“司法为民、公正司法”,把“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要求落到实处的不竭动力。

据悉,从2020年3月下旬至12月,根据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的工作部署,浦北县人民法院积极开展为期10个月的“尽可能一次性解决纠纷”活动,努力把“尽可能一次性解决纠纷”的理念贯穿于审判执行等各项工作当中,实现诉讼纠纷通过司法一次性解决,进一步减少当事人讼累,节约司法资源,维护司法权威,有效解决案结事未了、衍生案件多等问题,切实提升审判质效,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司法需求,取得了良好的工作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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