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上门取件,全程追踪!温州市鹿城区建立有害垃圾管理体系
来源: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一直以来,有害垃圾在分类收集、安全运输、无害处置等方面都是垃圾分类工作中的重难点,其中涉及有害垃圾分出率低、转运危害性大、处置专业性强等都成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进一步深入的难点课题。
温州市鹿城区针对有害垃圾“收、运、处”各阶段的特点,制定《鹿城区有害垃圾管理实施办法》推出有害垃圾管理“服务新模式”,运用全方位的有害垃圾服务破解垃圾分类“红色难题”。
预约上门取件,一个电话“小哥”服务到家。鹿城区有害垃圾管理办法中,特别规定街镇负责辖区有害垃圾统计与申报以及预约工作,属地环卫所增设有害垃圾收集职能。采用快递员上门取件的方式,推出覆盖全区的有害垃圾上门收集服务,真正做到一个电话有害垃圾收集服务到家。
目前,鹿城区已对全区14个环卫所进行了有害垃圾收运专项技能培训,为全区14个街镇83个社区中有害垃圾产生量较多的小区和单位提供预约收集服务。此举,为群众做好有害垃圾分类提供了便利,大大提升有害垃圾分出率。
开辟“有害专运”,定时定点收运有害垃圾。新办法中提出对14个环卫所自卸车按照有害垃圾运输条件进行升级改装,创新性打造了一支覆盖全区范围的有害垃圾收运车队。负责每月1-10日内,根据各自辖区规定线路进行公交化定时定点收运有害垃圾,做到“常态收运、月初清存”。因为具有统一的外观标识,成为鹿城区垃圾分类“有害专运”。
邮筒式服务,安排有害垃圾临时贮存点。做好有害垃圾收集、运输的同时,鹿城区积极完善有害垃圾临时收集点建设,一方面用于预约与定时收集的有害垃圾临时贮存,另一方面也为鹿城市民提供有害垃圾定点投递的服务,临时贮存点将根据有害垃圾存量,安排专业运输处置公司进行清运处置。目前,鹿城区先后完成包括七都、上村、水心、黄龙、岩门、惠民路、金丝桥、新田园等8个有害垃圾收集站项目建设,基本实现城区有害垃圾收存点覆盖面100%。
有害垃圾可追溯,“一表双单”记录运送全程。鹿城区建立了有害垃圾收集、运输、贮存完整信息体系,实现全链条可追溯。鹿城区在办法中明确规定有害垃圾收、运、处全程实行“一表双单”记录,街镇有害垃圾收集做好《鹿城区有害垃圾投放登记表》;环卫部门与街镇、运输处置企业做好《鹿城区有害垃圾移交单》(双向联单)交接,全程做到有害垃圾登记在表、记录在册。下一步,鹿城垃圾分类公众号平台将推出在线有害垃圾申报系统,实现有害垃圾管理处置全链条线上线下可追溯服务。
加强技术保障,确保无害化处理“百分百”。鹿城区率先与本土有害垃圾运输处置企业温州市环境发展有限公司签订全年有害垃圾运输处置合约,对鹿城区年内产生的有害垃圾无害化处理提供技术保障。通过专业化的有害垃圾运输处置服务,在鹿城区有害垃圾“应收尽收”的基础上,确保100%无害化处理。(省分类办供稿编辑蔡璟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