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海:实施“123”工作举措 着力构建“大监督”格局

日期:05-18
纪检监察

原标题:北海:实施“123”工作举措着力构建“大监督”格局

为及时破解监督实践中遇到的靶向不准、合力不足、思路不清、重点不明等难题,今年以来,北海市纪委监委积极探索,创新“123”措施,通过出台“一个办法”、用好“两张清单”、建立“三项机制”,着力推动构建“大监督”格局,实现监督力量整合,监督关口前移,进一步做细做实做好监督工作。

出台“一个办法”,串珠成线,提供工作遵循

坚持问题导向,针对“监督谁”“监督什么”“怎么监督”等在日常监督中碰到的问题,组织专班对散见于全会精神、文件规定和领导讲话的“监督要领”全面梳理、系统归集,制订出台《北海市纪委监委关于监督关口前移强化“不能腐”制约的实施办法》,进一步明确监督工作的对象、重点、内容、形式以及具体要求。如在监督对象上,突出对“关键少数”及“一把手”的监督,理清以往“眉毛胡子”一把抓的监督认识。在监督形式上,将监督工作界定为政治监督、日常监督、巡察监督、其他监督等4大类和23种具体形式。为提升监督实效,《办法》还对每种监督形式进行可量化的规定。如针对日常监督,规定监督监察室和派驻(出)机构,结合廉政风险点排查情况,与被监督单位班子成员和重点岗位人员个别谈话提醒,每年至少开展1轮;委机关承办部门每年对谈话函询信件进行抽查核实,比例不低于10%,等等。《办法》还就整合四种监督力量,促进党内监督与其他各类监督的贯通融合,精准运用“四种形态”等方面做出规定。

“此前,如何开展监督工作缺少系统集成,使得在开展工作过程中常常出现不知从哪里下手。现在有了《办法》,监督工作就有了遵循和章法,指向性、规范性、权威性和监督效果都大为提升。”一名派驻纪检监察组负责人说道。

用好“两张清单”,有的放矢,实施靶向监督

为实施精准监督、有效监督,该市纪委监委从推动建立“两张清单”入手,有的放矢,精准发力。《廉政风险点清单》由市纪委监委督促各部门各单位党委(党组)负责,依据本部门本单位关于岗位设置、工作职责等规定,以及日常工作安排、任务分配等事项,对中层以上岗位领导干部的廉政风险点进行全面排查,分三个等次进行定级,相应提出防范措施。为确保风险找深找实,要求需经公示、党组会讨论等环节确认,并由党组书记、纪检监察组组长“双签字”后,才能形成《廉政风险点清单》。《重点问题清单》由所在部门单位党组(党委)会同对应的派驻纪检监察组共同负责,根据党组织日常管理和派驻纪检监察组日常监督中掌握的情况,对本部门本单位本系统存在的突出问题进行梳理并填表建立台账。清单形成后,由单位党组织和纪检监察组共同进行动态管理,在日常管理和监督中新发现的问题,及时研判补充;整改完毕的问题及时销号。共性和重大问题报市纪委监委监督处置。

制定“两个清单”,就好比一次深度扫描。为了确保两份清单“查的准、治得了、防得住”,该市纪委监委采用“派驻机构+”的模式全程参与指导。据悉,仅驻市委统战部纪检监察组一家督促提醒5个监督单位共梳理出主要问题50多条,整改措施90多条;廉政风险点170多个,防控措施200多条。

建立“三项机制”,整合力量,提升监督质效

针对实践中监督工作普遍存在人力分散、合力不足、效果不明显等问题,建立力量整合联动、线索处置协作、以案促改落实等三项机制,主要通过“监督检查室+纪检监察组+基层党组织+内设机关纪委”“监督检查室+派驻纪检监察组+县区纪委监委”的模式,把市县两级纪检监察机关、派驻纪检监察组和市直部门单位机关基层党组织、内设机关纪委的力量贯通整合起来,打破工作不平衡问题,弥补人手的不足,并在特殊需要时实施“兵团”作战,集中火力完成线索处置、重大工作或突发性任务,取得“1+1>2”的效果。并将以案促改作为监督工作的重要内容,强化协同配合,统筹发挥各部门在警示教育、监督提醒、督促整改、推进工作、净化政治生态等方面的作用,形成完整链条。

“根据纪检监察机构改革相关规定,机关单位内设机关纪委由市纪委、监委派出市直机关纪检监察工委负责推动建设和领导指导。按每个单位内设机关纪委3名委员算,市直机关可增加300名以上纪检干部;按每个派驻纪检监察组监督6个单位算,每个纪检监察组可增加18名同志参与监督,这是新注入的一股强大监督力量。”市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将不断强化、深化、优化“123”工作措施,切实把监督工作落实落细,以有力有效监督推动全市经济社会及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高质量发展。(北海市纪委监委卢展州何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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