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于洪永安村镇银行因以贷还贷等被罚60万

日期:05-15
村镇银行永安

原标题:沈阳于洪永安村镇银行因以贷还贷等被罚60万,7人被追责

5月14日,辽宁银保监局披露了8张与沈阳于洪永安村镇银行有关的罚单,作出处罚对决定日期是5月7日。

披露的罚单显示,沈阳于洪永安村镇银行因为“以贷还贷,以贷还息、贷款资金用于归还银承垫款或支付银承垫款利息;贷款资金用作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违规向域外企业发放贷款及签发银行承兑汇票”被罚60万,同时被罚的还有7名责任人。

具体来看,姜丰、陈玉璞、杨焰、张毅被取消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两年,李宝齐、李传伟被取消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五年,谭广新被警告及罚款五万元。

截至2019年末,于洪永安村镇银行的公司贷款及垫款余额和个人贷款和垫款余额分别为3.26亿元、2.66亿元,相对于上年末的5.82亿元和3.29亿元均出现了较大幅度的下降。

截至2019年末,于洪永安村镇银行的股东和持股比例为:阜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持股比例为20%、沈阳摩迪电讯有限公司持股比例为10%、沈阳冠隆置业发展有限公司持股比例为9%、沈阳市于洪区公路建设公司持股比例为9%、自然人齐雪亮持股比例为8%、自然人高翔持股比例为10%、自然人陈卫东持股比例为10%、辽宁太平洋实业有限公司持股比例为10%、阜新平安矿业有限责任公司持股比例为8%、自然人郭晶持股比例为6%。

澎湃新闻注意到,银保监会披露的罚单中,于洪永安村镇银行的法定代表人为孙元群,而在该行5月7日披露的年报中显示法定代表人为李宝忠。于洪永安村镇银行最大股东阜新银行2018年二级资本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显示,孙元群自2016年6月起担任该行职工代表监事。于2016年7月担任该行监事会办公室主任及法律合规部总经理。

于洪永安村镇银行于2012年5月4日取得沈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该行现辖6家一级支行及一家营业部,分别是长江街支行、沈辽路支行、沙岭支行、汪河路支行、高力支行、吉力湖支行和总行营业部。

责任编辑:郑亚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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