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房价是否推迟了家庭的生育时间?

日期:05-15
高房价房产

原标题:城见丨高房价是否推迟了家庭的生育时间?

人口问题关乎国计民生和国家长远发展,生育率的持续下降将对我国经济社会的长期发展带来深刻影响。

当前,我国的人口增长已从上世纪的高生育率、低死亡率、高增长率模式,过渡到目前低生育率、低死亡率、低增长率的“三低”模式。2018年,我国的总和生育率(平均每个妇女在育龄期生育的孩子数)已由20世纪60年代第二轮婴儿潮时期最高6.4的水平下滑至1.52,已明显低于能够维持人口世代更替的2.1,人口出生率呈现大规模下滑趋势,比上一年新生儿减少200万。可以说人口形势严峻,不容乐观。

已有研究表明,房价上涨是导致生育率下降的重要原因之一。根据新家庭经济学的理论,消费品市场价格体系的重大变化,将改变家庭生育的影子价格。而住房作为经济增长过程中相对价格变化最为剧烈的耐用品之一,对家庭的生育行为产生了重要影响。进入本世纪以来,我国的城市化进程逐渐加速,加上土地制度改革的推动,城市房地产价格开始快速上升。住房价格在经历“黄金十年”(2003至2013年)的飞速上涨后,可能对居民的生育行为造成持久的冲击,进而导致生育率的长期下滑。

但生育水平不仅是生多生少的问题,在生育的三个维度里(数量、时间和性别)中,生育推迟也是造成生育率下降的一个重要原因。第五、六次全国人口普查(分别于2000和2010年进行)汇总数据显示,2010年我国妇女的平均初育年龄为26.24岁,2000年为24.83岁,2010年比2000年推迟了1.41岁。在生理年龄(从生理上讲,女性有效的生育期处于15到49岁)和社会年龄(大多数人认为,女性应该在40岁之前生育)的双重约束下,女性生育年龄的推迟将压缩有效生育期长度,从而降低生育水平。

因而仅仅从宏观层面,探讨房价上涨对生育率的影响是远远不够的。本研究恰从微观机制角度出发,对房价上涨影响家庭生育时间的机理进行理论和实证探讨,这对制定合适的房地产调控政策,提振生育率,优化人口结构具有重要的意义。

住房价格上涨显著推迟了家庭初次生育的时间

本研究是基于中国综合社会调查(CGSS)2010、2012、2013及2015年共4次的微观调查数据展开的。CGSS问卷访问了被访者自身和家庭的情况,其中自身层面包含性别、年龄、婚姻状态、户籍(是农村还是城市)、工作性质、年收入、社保等情况;家庭层面包含了各成员与被访者的关系及年龄,因而可以计算出被访者(或配偶)的生育时间。

从27710条可用数据样本来看,平均初育时间为28.96岁;分地区来看,宁夏自治区的平均初育年龄最小,为26.61岁,除新疆、海南和西藏因样本量不足而可以忽略外,上海的平均初育年龄最大,为31.23岁。从中可以直观看出,房价越高的地区,女性的初次生育年龄越大。接下来的实证研究也进一步验证了这一点。本研究的结果表明:

第一,房价对妻子的初次生育时间具有显著推迟作用。

实证结果显示,房价上涨1%,已婚家庭妻子的初育年龄约推迟1.05年,并均在1%水平显著。考虑到房价可能通过推迟年轻人组成家庭的时间,进而对生育时间产生影响,因而我们进一步研究了房价上涨对结婚与妻子初次生育之间的年龄差的影响,结果仍显示:在不考虑房价对结婚年龄影响的情况下,对已婚家庭,高房价仍将显著推迟家庭初次生育的时间,且这一结果是稳健的。

第二,房价对中等收入家庭的初次生育时间影响更为显著。

房价对不同收入家庭的初次生育时间有不同程度的影响,其中对低收入家庭的影响最低,对中高收入家庭的影响较为明显。因为对低收入家庭来说,由于预算有限,难以负担房屋消费,因而房价的高低与否对家庭生育决策的影响有限。另外,对高收入家庭,房价只对家庭妻子初次生育年龄影响显著,但对结婚年龄与妻子初次生育之间时间差的影响并不显著。

也就是说,对高收入家庭,房价只影响其组成家庭的时间。由于收入较高,这些家庭在结婚时已经购买足够大的房子,因而在婚后,房价不再是这些家庭做出生育决策的影响因素。

需要说明的是,这里的家庭收入划分与统计部门的划分不同,是作者根据样本的分布自主进行的划分,即:将家庭收入水平划分为高、中、低三档,其中高档为家庭收入大于10万元,中档为大于5万元小于等于10万,低档为小于等于5万元。因而结果不能等同于房价对统计意义上的不同收入家庭的影响,但仍具有明显的参考意义。

第三,房价对1套房家庭初次生育时间的影响更甚。

房产作为房价波动影响家庭生育时间决策的中间载体,其数量的不同一定程度上反映了家庭财富的多少,而家庭财富的多少又决定了家庭面临预算约束的宽松程度。因而,对不同房产数量的家庭,房价波动对其初次生育时间的影响必然存在异质性。本研究将家庭房产数量分为三类,第一类是没有房产,第二类是拥有1套房产,第三类是拥有2套及以上房产。

结果显示,房价对1套房家庭的初次生育年龄和结婚与初次生育之间时间差产生显著影响,但对0套房家庭和拥有2套及以上房子家庭的影响均不显著。对只有1套房屋的家庭,生育孩子将新增住房需求,部分家庭需要更换更大一点的房子,因而房价越高,对家庭的预算约束越大,家庭越有可能延迟生育时间。

对没有房子的家庭,房价系数不显著的可能原因在于,调研时间距离生育时点存在时间差,调研时的住房状况实际上是生育后的住房状况,对生育前后都没有住房的家庭,由于预算约束,即使生育后仍买不起房子,在这种情况下,生育孩子的时间将也不受房价的影响。对拥有2套及以上房子的家庭,家庭现有房屋已经满足生育后的居住需求,在生育后就不会因为买房而挤占预算,故房价不会对家庭生育决策产生影响。

第四,东部城市房价对家庭初次生育时间的影响更大。

对东部城市来说,房价是影响家庭生育时间决策的重要因素,高房价将延迟家庭初次生育时间2.32年,结婚与初次生育之间的时间差也将扩大1.92年。对中西部城市来说,房价对家庭初次生育时间的影响并不显著,原因是,相较于东部城市,中西部城市房价相对较低,因而生活在中西部省市的家庭买房压力并不大,房价并不构成影响家庭生育时间决策的主要因素。

第五,房价对20-40岁年龄段的家庭初次生育时间的影响更为显著。

房价对20-40岁年龄段家庭的初次生育时间有显著影响,而对40-60岁以上的家庭影响并不显著。考虑到房价的时间变化趋势,40-60岁年龄段家庭由于生育时间较早,当时的房价水平较20-40岁年龄段家庭初次生育时的房价要低很多,因而买房对家庭生育预算的挤压并不明显。而随着房价的上涨,对20-40岁年龄段家庭来说,买房逐渐成为家庭的第一大消费,因而房价对该年龄段家庭的初次生育时间产生显著的推迟作用。

政策启示

生育推迟现象如果持续得不到改变,无疑将对人口质量、社会福利、民族发展、国家未来等产生不利影响,因而有必要采取多样化措施,提倡和鼓励女性适时在黄金育龄期生育,以促进社会的健康稳步发展。

在当前生育率逐年下降,严重制约经济社会发展的情况下,单纯人口政策方面的调整并不能完全发挥调节人口、提振生育率的作用,必须与其他政策相互配合,相辅相成。高房价已经成为推迟家庭生育时间的“避孕药”,因而需要在积极人口政策的基础上,针对性地调控房价水平,降低年轻家庭的住房消费压力,为年轻家庭生育腾出预算空间。

不仅如此,在社会保障制度方面,也应进一步为女性生育提供一定的保障。由于女性的最佳生育年龄往往也是其追求事业的开端,为保障女性能够在最佳年龄生育,不仅要消除对女性就业的隐形歧视,还应建立妇女因生育休产假造成企业利益受损的补贴机制,减轻女性就业和发展的压力。

多管齐下,才能扭转生育率持续低下的趋势,缓解老龄化社会带来的压力,为经济发展带来新动能。

责任编辑:郑亚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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