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积分落户试行政策到期修订,导向指标有变化,已落户近2万

日期:05-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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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北京积分落户试行政策到期修订,导向指标有变化,已落户近2万

北京积分落户试行政策到期修订,导向指标有变化,已落户近2万

昨日起,《北京市积分落户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和《北京市积分落户操作管理细则》(征求意见稿)在首都之窗网站公示,面向社会征求意见,时间为30天。与“旧版”政策相较,新政策共涉及6个方面变化,包括学历或学位只取得一项的人、在北京市城六区之外居住的人都可积分,创新创业人才也可获得额外加分。

北京市积分落户管理办法(2017-2019年)已于2019年12月31日到期。试行期间,有关方面始终同步跟踪分析政策实施情况,收集梳理群众提出的各项意见建议,进而修订推出这个“新版”政策。修订后的政策延续了原有的指标体系和赋分原则,保持了“4+2+7”的积分落户指标体系框架的稳定。征求意见稿中,4项资格条件(持有北京市居住证、法定退休年龄以下、在京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满7年、无刑事犯罪记录)和2个基础指标(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不做调整。7个导向指标(教育背景、职住区域、创新创业、纳税、年龄、荣誉表彰、守法记录)中,有6个从操作层面予以完善,这概括为“321”:优化3个指标,精简2个指标,调整1类内容。

征求意见稿显示,在教育背景指标方面,增加了对只取得学历或学位的人员可积分的内容,调整就学期间社保扣缴规则,进一步体现就学、就业起点公平。在年龄指标方面,申请人年龄不超过45周岁,加20分;45周岁以上的,调整为梯度赋分,每增加一岁少加4分。在职住区域指标方面,不再考量转移前就业居住情况,明确对2017年1月1日起在北京市城六区之外其他行政区自由住所居住(或工作并居住)、且取得落户资格后在该自有住所落户的给予积分,城六区工作、城六区外居住积2分/年,城六区外工作且居住积3分/年,最高获得12分。长期在城六区之外其他行政区居住的,也能获得职住区域积分。在创新创业指标方面,精简关于申请人任职年限、工资收入等加分内容。在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或科技型中小企业工作并持股比例不低于10%、且企业近三年获得股权类现金融资达到一定条件的可积分,最高加6分;获国家级或有关部门认定的世界级奖项最高加12分。在纳税指标方面,精简了纳税可获加分的内容,个税纳税额近三年每年10万元及以上的,加6分。

征求意见稿还显示,对减分内容进行了优化,明确:申请人近5年有涉税违法行为记录的,扣除12分/条;申请人近5年在本市有行政拘留记录的,扣除30分/条。

据了解,北京市积分落户政策试行期间,已有1.2万余名申请人取得落户资格。目前,11189人已办理落户,随迁子女8631人,共计落户19820人。这些落户人员普遍呈现来京时间长、就业能力强等特点,其积分中的就业和居住分值占比普遍超过60%。另外,98.6%的落户人员在京10年及以上,所在行业覆盖现有行业分类的80%,大学本科学历占5成,专科及以下学历占2成。

栏目主编:樊江洪文字编辑:樊江洪题图来源:视觉中国图片编辑:朱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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