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长期盘踞九寨沟的恶势力犯罪集团首恶获刑九年
今天(14日)下午,四川省汶川法院对长期盘踞在九寨沟为非作恶、欺压群众、扰乱正常社会秩序、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杨元辉等6人恶势力犯罪集团一案,在案发地九寨沟县公开宣判,首犯杨元辉一审被判有期徒刑9年。
法院经审理查明,被告人杨元辉纠集恶势力集团成员非法高利放贷,以暴力、威胁或其他手段索取非法债务,在九寨沟多次实施违法犯罪活动,民愤极大,群众要求严惩的呼声不断。
法院在审理中还发现,被告人杨元辉是一个罪行累累的累犯,小学文化的他是四川省九寨沟县人。42岁的他曾因犯寻衅滋事罪,于1999年4月11日被决定劳动教养三年。因犯聚众斗殴罪,于2001年6月28日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服刑期间,被告人杨元辉不参加劳动、不服管教、辱骂挑衅并殴打监管干警,被以破坏监管秩序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因犯寻衅滋事罪、强奸罪,于2006年5月15日被判处有期徒刑五年。2016年2月28日,杨元辉酒后无故损毁他人轿车,被行政拘留二十日。2017年10月23日,杨元辉在足疗店酒后闹事、砸烂房门、殴打他人,被行政拘留十五日。
宣判经审理认定,被告人杨元辉犯开设赌场罪、非法侵入住宅罪、寻衅滋事罪和非法拘禁罪,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刑期九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万元。被告人毛二云在故意毁坏财物罪缓刑考验期间犯非法拘禁罪,后又犯故意伤害罪,决定撤销缓刑数罪并罚执行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被告人杨代林犯非法侵入住宅罪、非法拘禁罪、寻衅滋事罪,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被告人侯林强犯非法拘禁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九个月。被告人毛小飞犯非法拘禁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四个月。被告人侯林杰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九个月。
在确保疫情防控措施到位、所有参与人员健康安全的前提下,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30余名群众旁听了庭审。
(总台央视记者李文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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