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最高检:积极、稳妥推动建立安全生产公益诉讼制度
正义网北京5月13日电(见习记者杨景茹)2019年10月,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对公益诉讼再次作出新部署,强调要“拓展公益诉讼案件范围”。如何在“四大检察”全面协调充分发展大格局中做好公益诉讼检察这篇大文章?在5月13日的“纵论‘四大检察’新格局畅叙‘十大业务’新愿景”最高检厅长网络访谈中,最高检第八检察厅厅长胡卫列回答了这一问题。
“我们不仅要把法律明确赋权的‘4+1’领域案件办好、办扎实,还要积极办理群众反映强烈的安全生产、未成年人权益保护、网络侵权、扶贫、文物保护和文化遗产保护等领域公益诉讼案件,为完善立法提供实践依据。”胡卫列表示,依托高校和研究机构设置的15个公益诉讼基地(中心)的作用,正在逐步加强对公益诉讼案件范围问题研究。
“一方面,加强对安全生产、互联网领域公民个人信息保护、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未成年合法权益保护、国防和军事利益‘等’外领域公益保护问题的理论研究。”胡卫列说,另一方面,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等”外领域公益保护突出问题,稳妥、积极推动典型个案办理,为拓展公益诉讼领域范围积累实践经验。
访谈中,胡卫列向记者介绍了各地开展的一些个案探索:在安全生产方面,各地针对铁路运行安全、加油站运营、危废处理等存在的问题,探索开展安全生产领域检察公益诉讼;在文化遗产保护方面,江西省龙南县院针对赣南客家围屋年久失修等重大安全隐患,推动客家围屋保护措施落到实处;在未成年人权益保护方面,北京市海淀区检察院针对部分商户违法向未成年人售烟问题,制发发出检察建议推动问题解决;在公民个人信息安全保护方面,上海市检察机关办理手机APP违法收集个人信息案,督促完善个人信息保护机制。
记者注意到,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之后,为适应新形势,最高检将“等”外型领域探索的原则从“稳妥、积极”调整为“积极、稳妥”。对此,胡卫列表示,对于“等”外探索,检察机关仍将继续积极、稳妥探索。“在此基础上,将着力推动建立安全生产公益诉讼制度。”他同时透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