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扎兰屯市:标本兼治推动以案促改工作制度化常态化
来源:内蒙古纪委监委网站
今年以来,扎兰屯市纪委监委按照上级部署深入开展基层“微腐败”大清扫行动,以解决问题为根本,靶向施策、精准发力,全面提升群众对惩治基层“微腐败”的满意度和获得感。并根据扎兰屯市实际,以基层“微腐败”大清扫行动为着力点,制定《关于推进以案促改制度化常态化的实施细则》,在治“标”的同时,更加注重治“本”,把不敢腐不能腐和不想腐作为一个整体一体推进,做好执纪审查“后半篇文章”,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
在以案促改工作中,扎兰屯市坚持政治方向、问题导向,坚持分类指导,标本兼治,注重健全完善“党委统一领导、纪委主导推进、部门协调配合、案发单位具体落实”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创新思路,对典型案例运用“三会一书两公开”的方式开展警示教育,即“召开处分决定宣布会,召开班子专题民主生活会,召开干部职工警示教育会,印发个人忏悔书,向相关单位公开有关案情,向社会公开整改情况”。同时,开展“一案四查”,查摆思想总开关的松懈点、制度建设的薄弱点、权力运行的风险点和监督管理的空白点。针对案件暴露出的问题,督促发案单位按照“风险定到岗、制度建到岗、责任落到岗”总要求,全覆盖梳理廉政风险链条,对查摆剖析出的问题对症下药、集中整改、建章立制。
一是坚持以案为戒,强化“不敢腐”的震慑,彰显政治效果。在“微腐败”案件调查过程中,严格对照“三个区分开来”“四种形态”要求,深入剖析案发原因、规律,确保找准问题、有的放矢。为保持惩戒的刚性约束,达到以点带面的辐射效应,在以案促改工作中实行“三书一谈一报告”制,“三书”即根据“一案四查”的结果,向发案单位下发相应的纪律检查建议书、监察建议书,同时抄送相关职能部门,若推进工作不力、问题整改不到位或不力下达督办通知书,责令相关党委党组限期提交书面整改报告,说明原因;“一谈”即在送达建议书的同时,由市纪委监委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约谈发案单位负责人;“一报告”即要求发案单位党委党组限期书面报告整改落实情况,并进行签字背书。
二是坚持以案促防,扎牢“不能腐”的笼子,彰显纪法效果。针对基层“微腐败”典型案件暴露出来的问题,制定市、乡、村三个层次17个类别的《“三务”公开实施细则》《“三务”公开目录》;借助大数据,建立“三务”公开手机微信群和农民办事网络服务平台;完善健全监督长效机制,开展市直机关、乡镇基层站所、村组干部行使微权力,农村集体“三资”等专项治理,列出权力清单,排查廉政风险,制定防控措施,推进以案促改工作走深、走实。实行基层“微腐败”案件查处警示教育、自查自纠、通报曝光“三个常态化”,以点带面推动全市各相关单位对照典型案例自查、整改类似问题和隐患,扎紧廉政风险防控制度“铁栅栏”,织密作风建设的“防护网”,达到“查处一个、完善一批”效果。
三是坚持以案示警,增强不“不想腐”的自觉,彰显社会效果。充分发挥以案促改标本兼治作用,全方位做好警示教育文章。一是把警示教育“搬”进法庭,组织基层“微腐败”案件发案单位党员干部旁听庭审,让警示教育直抵灵魂深处;二是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精心组织拍摄《慕春生一名“黑心”支书的不归路》《忘记初心的代价》等多部基层“微腐败”典型案例警示教育片。三是把以案促改警示教育融入“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与理想信念教育、思想道德教育、党章党纪党规教育相结合,提高警示教育的实效性和生命力,真正筑起一道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
截至目前,全市共召开基层“微腐败”典型案例警示教育大会10余场次,受教育党员干部500余人次,剖析通报基层“微腐败”典型案例11件,查摆整改问题37个,健全完善制度16个,实现了以“案”为基础,以“促”为关键,以“改”为目标的有效衔接。(扎兰屯市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