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耕地质量等级公布 东北区耕地质量最高

日期:05-12
公报

原标题:全国耕地质量等级公布东北区耕地质量最高

新京报讯(记者杨亦静)近日,农业农村部发布《2019年全国耕地质量等级情况公报》,将全国20.23亿亩耕地质量等级由高到底依次划分为一至十等,平均等级为4.76等,较2014年提升了0.35个等级。《公报》针对各地区的耕地质量情况,提出了不同的耕地质量建设的对策和建议。其中,东北区耕地质量最高3.59等。

农业农村部依据《耕地质量调查监测与评价办法》和《耕地质量等级》国家标准,组织完成全国耕地质量等级调查评价工作。评价以全国20.23亿亩耕地为基数,以土地利用现状图、土壤图、行政区划图叠加形成的图斑为评价单元,选取了立地条件、剖面性状、耕层理化性状、养分状况、土壤健康状况和土壤管理等方面指标对耕地质量进行综合评价,完成了全国耕地质量等级划分。

《公报》显示,评价为一至三等的耕地面积为6.32亿亩,占耕地总面积的31.24%。评价为四至六等的耕地面积为9.47亿亩,占耕地总面积的46.81%。评价为七至十等的耕地面积为4.44亿亩,占耕地总面积的21.95%。

《公报》中明确,一至三等的耕地基础地力较高,障碍因素不明显,应按照用养结合方式开展农业生产,确保耕地质量稳中有升。四至六等的耕地所处环境气候条件基本适宜,农田基础设施条件相对较好,障碍因素较不明显,是今后粮食增产的重点区域和重要突破口。七至十等的耕地基础地力相对较差,生产障碍因素突出,短时间内较难得到根本改善,应持续开展农田基础设施建设和耕地内在质量建设。

《公报》分析了东北、内蒙古及长城沿线、黄淮海、黄土高原、长江中下游、西南、华南、甘新、青藏等九个区域的耕地质量等级情况及影响农业生产的主要障碍因素。包括北京、天津、山东省(市)全部,河北省东部、河南省东部、安徽省北部在内的黄淮海区总耕地面积3.21亿亩,平均等级为4.2等。

九个区域中,耕地质量等级最高的是东北区,包括辽宁省、吉林省、黑龙江省全部和内蒙古自治区东北部,总耕地面积4.49亿亩,平均等级为3.59等。东北区内一至三等的耕地面积为2.34亿亩,主要分布在松嫩平原、松辽平原、三江平原、大兴安岭两侧高平原和长白山地林农区的部分盆地中,以黑土、草甸土、暗棕壤和黑钙土为主,没有明显的障碍因素。

耕地质量等级最低的是青藏区,包括西藏自治区全部、青海省大部、甘肃省甘南及天祝地区、四川省西部、云南省西北部,平均等级为7.35等。青藏区总耕地面积0.16亿亩中,评价为七至十等的耕地面积为0.105亿亩,占该区耕地总面积的65.79%。这部分耕地海拔高、积温低,且土层较薄、土壤养分贫瘠,灌溉能力差,耕地生产能力较低。《公报》建议应通过改善农田灌排条件、持续推进有机质提升工程、加强坡耕地治理等措施,提升耕地综合生产能力。对高海拔生态脆弱地区,应加强农业生态保护,建设防护林网,改善农业生态环境。

新京报记者杨亦静

编辑穆祥桐校对李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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