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河池:让庭审现场成为业务能力提升的“课堂”
“旁听庭审对我来说是一次宝贵的学习机会,通过旁听庭审的学习,让我们对案件证据合法性要件、法庭采信的规则和案件定性分析有了更加深刻的认识,旁听的时候我也在反思以往办案过程中的一些不足,以后我要多加注意,确保每个案子都形成完整的证据链。”河池市纪委监委一名办案人员旁听自办案件庭审后谈了自己的体会。
近日,河池市城投公司原董事长黄家烈利用职务便利收受贿赂的职务犯罪、河池市宜州区公安局原副局长覃秉吉充当黑社会“保护伞”的案件进入庭审阶段,河池市纪委监委积极组织审查调查一线纪检监察干部现场观摩,近距离感受“实战”,并对庭审过程中的关键要素进行体验式学习,让庭审现场成为业务能力提升的“课堂”。
旁听庭审的学习方式相当于把业务培训课堂搬到了庭审现场。”谈及全程观摩庭审的收获,参与案件审查调查的河池市纪委监委第九审查调查室副主任韦忠乐说,“在旁听过程中,我也在反思办案过程中的一些不足,如哪些证据还可以再固化,哪些环节还存在漏洞。经过旁听学习,我直观了解了职务犯罪案件证据收集的特点,增强了审查调查案件的信心。”
据了解,河池市纪检监察机关对移交的职务犯罪案件,都设立案件联络员,专门做好案件衔接和跟踪反馈工作,并由领导带队组织案件相关人员旁听庭审。为避免听完就忘,还给学员们布置了“课后作业”,围绕案件查处中存在的问题、不足等开展座谈讨论,为下一次查办案件积累经验。
“我们将尽快建立健全纪检监察干部旁听庭审机制,适时组织调查人员旁听自己参与办理的案件。旁听职务犯罪庭审能够直观地了解证据合法性要件、证据采信的基本规则和案件定性分析等,倒逼审查调查人员“自我加压”,进一步提升自身收集、运用证据能力,促进审查调查工作规范有序。”河池市监委委员莫东方表示。(河池市纪委监委王英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