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省级综合试点工作在西宁市展开

日期:05-12
试点工作

原标题: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省级综合试点工作在西宁市展开

随着5月10日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省级综合试点工作在城中区南川东路办事处实施,我省第七次人口普查的第一次实战预演正式打响。

记者从市统计局获悉,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标准时间点为2020年11月1日零时。人口普查的主要内容包括性别、年龄、民族、受教育程度、行业、职业、迁移流动、社会保障、婚姻生育、死亡等人口和住户基本情况。我国分别在1953年、1964年、1982年、1990年、2000年与2010年进行过六次全国性人口普查。本次人口普查不同于以往的是,此次除了人口普查外还要进行房屋普查。

为检验青海省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方案、普查表和各项实施细则在我省实际普查中的应用情况,积累普查组织工作经验,探索外出人口、流入人口、人户分离人口等实际状况的普查登记办法,省人普办决定全省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综合试点工作在西宁市进行。在对四区符合城乡接合部、流动人员多、有居民小区三个条件的街道办事处进行调查摸底后,最终省人普办确定2020年5月10日至7月20日在城中区南川东路办事处实施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省级综合试点。试点调查的标准时点为2020年6月11日零时。调查对象为试点地区的全部人口,不包括现役军人和武警。

调查登记采用调查员入户询问、当场填报或由调查对象自主填报等方式进行。数据采集采用电子化的方式,采取调查员使用电子采集设备登记调查对象信息并联网实时上报或由调查对象通过互联网自主填报等方式进行。

通过开展普查试点,将摸清摸透普查的难点、重点,预先发现可能出现的各种困难和问题,做到心中有数,并拿出可行的解决方案。(小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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