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准施治脱贫攻坚中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

日期:05-12
官僚主义主体责任

原标题:精准施治脱贫攻坚中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

来源: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精准施治脱贫攻坚中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

江西省安远县纪委监委成立专项督查组,深入一线走访,加大对扶贫政策落实的监督检查力度。图为近日该县纪检监察干部在双芫乡刀坑村了解光伏扶贫项目运行管理情况。唐建生摄

本期嘉宾

唐舒龙江西省赣州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市监委主任

张杰云南省文山州委常委、州纪委书记、州监委主任

陆维智云南省昭通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市监委主任

十九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要求精准施治脱贫攻坚中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问题,加强对脱贫工作绩效特别是贫困县摘帽情况的监督。我们邀请了部分地方纪委监委主要负责同志,围绕坚决纠治脱贫攻坚中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结合典型案例谈做法、谈思考。

扭住主体责任推动政策落实

记者:目前扶贫领域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有哪些新表现新情况?实践中,在推动主体责任落实方面有哪些较为行之有效的办法?

唐舒龙:2020年是脱贫攻坚战的决胜之年,越是到最后关头,越要坚持实事求是、求真务实。我们按照中央纪委四次全会“全力保障脱贫攻坚决战决胜,集中整治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工作部署,对目前工作中发现的一些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典型问题进行分析归纳,形成当前及接下来监督工作的指向和重点。当前,扶贫领域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仍然存在,比如有的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不结合实际、搞“一刀切”,有的口号多、实事做得少,有的热衷打造“经典路线”“路边工程”,有的重数量轻质量、搞数字脱贫、虚假脱贫,还有的多头督查检查考核、重复要报表材料等。

实践中我们发现,很多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的出现,都是由于主体责任没有落实到位。我们在工作中着力推动压实主体责任,推动各级党委(党组)从“两个维护”的高度,把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作为政治责任,在工作谋划、工作落实全过程切实发挥主体作用。

2019年4月,我们收到市审计局移送的安远县天心镇农村保障房建设点以形式主义应付整改,欣山镇大岭背农村保障房集中安置点搞庭院式建设等问题和线索。经进一步调查核实后发现,安远县天心镇党委、政府在没有深入调研摸底、征求贫困群众意见的情况下,决定建设高塅村窑下保障房集中安置点,建成的18套保障房仅有8套入住,造成空置浪费;在中央脱贫攻坚专项巡视指出问题后,天心镇没有按照整改要求对闲置保障房进行合理利用,反而购置全新生活家具和生活用品,应付整改。安远县欣山镇大岭背村超标准建设保障房景观绿化工程,保障房共投资70.46万元,其中景观绿化工程就花费35.59万元,浪费扶贫资金。天心镇党委书记、镇长分别受到处理;欣山镇大岭背村党支部书记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查办该案后,我们坚持举一反三,一方面,聚焦主体责任、监督责任、监管责任,列出再监督再检查“六查十三看”清单,深入各县(市、区)和18家市直行业扶贫部门开展3轮调研督导,各监督检查室常态化开展实地督导,推动责任落实落地。另一方面,加强与市委整改办、市扶贫办等部门的沟通联系和协调配合,及时通报调研督导、监督检查发现的问题,移交违纪违法问题线索。同时,市纪委监委针对全市脱贫攻坚存在的短板和弱项,协调市直相关行业部门梳理扶贫方面有关问题和线索29件,督促县(市、区)纪委监委监督推动职能部门整改落实21个问题,立案审查7人。我们主动跟进省、市脱贫攻坚暗访调研发现问题整改落实,组织县(市、区)纪委监委对此前暗访调研发现的135个问题整改工作进行监督,对整改情况进行抽查,严肃查处典型问题背后的失职失责和腐败问题。针对查处的问题,及时向市委报告,提出意见建议;向有关市直行业部门发出纪律检查建议书或监察建议书,督促落实责任、加强监管。

接下来我们将重点结合抓好中央脱贫攻坚专项巡视“回头看”反馈问题整改工作,聚焦扶贫工程项目建设和资金使用中的腐败和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进行重点整治。5月8日,市纪委联合市扶贫办、财政局印发通知,组织县(市、区)开展扶贫项目资金管理问题排查和整改工作,市县乡三级纪委立足“监督的再监督”,督促地方和部门落实主体责任、监管责任,继续严肃查处搞形象工程、政绩工程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和向扶贫资金“伸黑手”问题。

全过程监督压实监管责任

记者:不少案例显示,很多表现在基层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与上级监管部门工作失职、失管、失责有很大关联。在压紧压实行业主管部门监管责任方面,有哪些行之有效的做法?

张杰:今年是脱贫攻坚战的决胜之年,稳定实现“两不愁三保障”是中央确定的目标。3月住建部开展脱贫攻坚农村危房改造挂牌督战工作,确保6月底前完成建档立卡贫困户等4类重点对象农村危房改造扫尾任务。我们发现目前部分地方在落实相关政策时出现了一些问题,如监管不到位,以致农村危房改造进度缓慢、改造不到位不彻底、改造质量不高;作风不实,执行政策、审核把关不严,导致重复享受政策、优亲厚友;对督查检查发现的问题整改不力、虚假整改等。细究下来,都与形式主义有所关联。

今年也是为期三年的深化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的最后一年。我们发现一些县纪委监委在专项治理接近尾声的时候,思想上有些麻痹松劲,例如,对权力怎么运行、质量怎样监管、资金怎样流动等工作重点失察失焦,没有盯住关键领域、关键环节、关键岗位、关键人员。越是在最吃劲的时候,越要有一鼓作气的决心,越要下更大的功夫、花更大的力气,坚决与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作斗争,为脱贫攻坚提供坚强保障。

2019年10月,我们接到关于文山州文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相关领导失责失管致使全市危房改造工作滞后的问题线索。通过调查走访,问题浮出了水面。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018年4月就印发了《农村危房认定指南》等文件,而文山市住建局直至2019年2月才将相关材料发到各乡镇(街道),到7月才首次提出危房改造后安全性能不达标的“墙抬梁”房屋问题,间隔时间长达一年,导致2019年全市安全性能不达标的“墙抬梁”房屋有1899户,修缮加固增加财政支出286.8万元。同时,在推进统建房建设中,该市各乡镇(街道)曾将统建房面积不达标的问题向住建局汇报,市住建局未及时纠正,导致全市大范围存在统建房面积“缩水”情况,需补足面积共计273户6156平方米,二次改造增加财政支出307.8万元。另外,文山市住建局在聘请第三方鉴定公司对全市农村房屋进行鉴定时,也存在监管不力导致6万余份房屋等级鉴定报告错误频发、鉴定等级不准确,以及抽查验收不到位,导致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存在的问题未及时发现、及时整改等问题。文山市住建局分管农村危房改造工作的副局长陈永禄2020年4月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我们发了整改通知书,列出了整改时间表,并加大监督力度。采用“2+1+1”监督机制,对农村危房改造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进行“挂单督办”。由党风政风监督室、指定的纪检监察室和派驻文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纪检监察组作为整改、验收过程中的监督“游动哨”,所在乡镇(街道)为监督“固定岗”,对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整改、验收的每一个环节实施全过程排查和监督,并对排查的情况形成汇总清单,建立台账明细,经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后移交驻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纪检监察组备案。还组建了由市纪委常委带队的随机调研组,严查“挂单督办”工作中不作为、慢作为、作风不实、整改不力、弄虚作假、敷衍塞责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通过三个月时间,实现对安全不达标、面积“缩水”、验收不到位等三大类问题涉及到的990户,再投入594.6万元,对问题进行整改、销号、清零,做到100%达标。

扶贫领域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是顽疾,需要从多个维度来统筹整治。我们以典型问题为导向抓整治,开展大排查、大检修、大扫除;改进监督方式,以最严尺子量出问题;坚持查出问题和堵塞漏洞相结合,对重点领域、关键环节、共性问题建立健全制度规定、完善内控机制,从源头上防止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

立足职责定位从具体人具体事抓起

记者:纪检监察机关如何立足“监督的再监督、检查的再检查”职责定位,压实监督责任,确保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贯穿脱贫攻坚始终?

陆维智:今年来,我们在下沉监督走访中发现基层出现这样的情况:随着决战决胜的号角吹响,不少贫困县对脱贫攻坚存在的问题、待办的事项按类梳理归纳成“任务清单”,这些任务清单有利于按项施工,但操作层面有时仍然会存在形式主义问题,比如不少县、乡、村任务清单层层套用、照抄照搬、上下一个样;不少任务清单缺乏科学性和可操作性,内容不精准、意见空泛化,在洋洋洒洒、热热闹闹中掩盖了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有的只盯着清单上静态的内容,对贫困户变化的新情况缺乏动态管理,不能做到实时精准掌握,导致工作安排无法及时准确反映因人因事的变量情况。

比如我们曾查处昭通市昭阳区苏甲乡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问题,当时我们接到大规模群众集体上访,反映同在一个点上建房补助资金不一致。经核查后发现,此前昭阳区苏甲乡瓜寨村动员群众开展易地搬迁,宣传每户将有4万元拆除重建补助资金。瓜寨村为了推进此项工作,在符合条件的农户中选择先启动、建得快且在路边的73户先行上报,申报补助资金。之后,瓜寨村村民委员会原主任李洪在区、乡两级要求再次核实上报名单过程中,既对这73户已实施的项目心中无底数,也没有认真履行职责进行核实,随意又将该73户群众名单从花名册中删除。名册上报后,工作人员余锐未认真审核,即将名册继续上报,导致该73户群众未能按规定领到相应的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

查清事实后,我们责成昭阳区按规定调节资金及时进行了补助,同时依纪依规对李洪、余锐严肃处理,并在全市范围内进行通报。

决战决胜之年,必须有决战决胜的姿态。确保脱贫攻坚工作扎实见效,纪检监察机关责无旁贷。针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我们前期抓责任落实,中期抓监督检查,后期抓追责问责,事后抓整改落实。主要有四个着力点:

一是责任压下去。紧紧扭住主体责任“牛鼻子”,压实各方责任,落实“一案三查”,为基层减负、给干部“松绑”,推动基层知责明责、履责尽责。

二是监督沉下去。实施“阳光扶贫、廉洁扶贫”三年行动计划,坚持“三盯”“三公开”,按照“2+1+1”联动机制,以6个监督检查室为主体,捆绑24家派驻机构和11个县(市、区)纪委监委,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季度重点抽查。我们组建4个脱贫攻坚领域纪律作风问题查访组,对7个县区624个村开展全覆盖、常态化查访,以季度重点抽查为载体推动捆绑式监督落细落实,清理摘除基层形式主义牌匾4000余块,清理违规享受农危改补助待遇财政供养人员274户,查处违规享受政策人员和审核把关不严等问题43件83人、问责单位10个。充分发挥巡察利剑作用,开展“巡乡带村看县”提级交叉专项巡察,同步延伸巡察所辖133个村级党组织。

三是执纪严下去。市县乡三级纪委监委对扶贫领域信访举报问题线索大起底,同时对疑难复杂信访案件直接办理、提级办理、交叉办理,与上访群众面对面交流,做到案结事了、息诉息访。

四是制度落下去。完善检查考核机制,精简考核指标,激发广大党员干部在脱贫攻坚等急难险重任务中干字当头、冲锋在前;坚持“三个区分开来”,讲究“三个效果”,让吃苦者不吃亏,流汗者不流泪。一手抓典型案件,一手抓教育警示,坚持“一案一整治”,做好案件查办“后半篇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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