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检:加大对破坏军事设施等涉军公益诉讼案件办理力度

日期:05-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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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最高检:加大对破坏军事设施等涉军公益诉讼案件办理力度

新京报快讯(记者王俊)日前,最高人民检察院和中央军委政法委员会联合印发《关于加强军地检察机关公益诉讼协作工作的意见》(下称《意见》),要求加大对破坏军事设施、侵占军用土地等涉军公益诉讼案件的办理力度,积极稳妥探索办理在国防动员、国防教育、国防资产、军事行动、军队形象声誉、军人地位和权益保护等方面的公益诉讼案件。

破坏国防设施、危害军事安全等问题时有发生影响部队战斗力建设

据最高检和解放军军事检察院有关负责人介绍,当前,破坏国防设施、危害军事安全、侵占军用土地、侵犯军队军人权益等问题时有发生,影响和制约部队战斗力建设。

“这些问题多为军地互涉,权益受损方和损害结果在军队,部分问题责任主体在地方,需要军地检察机关发挥协作优势,联合执法办案,形成保护国防和军事利益的整体合力。”上述负责人称。

记者了解到,目前,法律明确规定的公益诉讼案件范围主要是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国有财产保护、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英雄烈士保护等5大领域。实践中,侵害国防和军事利益的行为大多属于“等”外领域,需要进一步拓展公益诉讼案件范围。

因此,《意见》提出,加大对破坏军事设施、侵占军用土地等涉军公益诉讼案件的办理力度,积极稳妥探索办理在国防动员、国防教育、国防资产、军事行动、军队形象声誉、军人地位和权益保护等方面的公益诉讼案件,着力维护国防和军事利益。

危害国防和军事利益问题复杂多样将就突出问题联合开展专项监督行动

“当前,危害国防和军事利益问题复杂多样,公益诉讼案件的军地互涉性强,行业领域特点明显。”上述负责人称。

《意见》强调,军地检察机关应当认真研究相关领域、重点环节具有普遍性、代表性的突出问题,联合开展专项监督行动,及时推荐推送指导性案例和典型案例,以个案办理推动行业系统整治,实现公益诉讼效益最大化。

此外,《意见》还明确协作的工作机制,包括联席会议机制,及时通报有关案件办理情况,研究会商重大案件、重大事件、重大舆情以及突发敏感性问题等。

在协作案件范围方面,《意见》明确军地检察机关在依法办理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国有财产保护、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英雄烈士保护等领域涉军公益诉讼案件中加强协作配合。

对于军地互涉公益诉讼案件的管辖问题,《意见》规定,当事人是地方单位或者人员的,由地方检察机关管辖;是军队单位或者人员的,由军事检察机关管辖。对于管辖不明确、事实不清楚的案件线索,要进行审查评估,必要时可以调查核实,属于本院管辖的,及时立案调查;属于对方检察院管辖的,及时将案件线索和相关材料向对方移送,接收方应当及时反馈线索处理或案件办理情况。

责任编辑:郑亚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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