驻司法厅纪检监察组:督促驻在部门抓好调研督导反馈意见整改

日期:05-11
中央纪委

原标题:驻司法厅纪检监察组:督促驻在部门抓好调研督导反馈意见整改

驻自治区司法厅纪检监察组聚焦主责主业,以督促抓好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第七监督检查室在广西调研督导反馈意见整改为切入点,督促推动驻在部门自治区司法厅出台公共法律服务措施,整合公共法律服务资源,助力决战决胜脱贫攻坚。

根据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第七监督检查室在广西调研督导反馈驻自治区司法厅纪检监察组驻在部门存在“乡村社会治理头绪杂、难度大,挑战众多”具体表现为“利益纠纷冲突众多,基层干部处置能力不足”的问题,为切实推动基层干部乡村治理能力建设,提高纠纷调处、矛盾化解和突发群体事件处置能力,确保整改取得实效,2020年4月17日,驻司法厅纪检监察组向自治区司法厅党委发出《关于督促做好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第七监督监察室在广西调研督导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有关事项的函》,督促自治区司法厅切实承担起问题整改的责任,对该问题作出深入调研,认真分析原因,及时制定切实有效的整改措施,明确整改要求、整改时限。

司法厅根据整改责任要求,结合司法行政职能,整合法治宣传教育、法律援助、公证、司法鉴定、仲裁、律师、法律顾问、基层法律服务、人民调解等公共法律服务资源,于4月21日研究出台了包括畅通扶贫法律服务渠道,深入开展法律服务入村入户大排查活动,推进法治扶贫“四个一”活动,深入开展“法律援助进万村”活动,开展律师助力脱贫攻坚三项行动,开展矛盾纠纷化解专项行动,开展公证、司法鉴定、仲裁便民服务专项行动,开展贫困村“1113”法律服务队伍大培训,提升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建设水平,保障贫困地区法律服务供给等十条公共法律服务措施,推动整改落实。

自治区司法厅出台十条公共法律服务措施,为脱贫攻坚提供便捷高效、优质多元的法律服务,加快推进贫困地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必将对全区落实第七监督检查室在广西调研督导反馈意见的整改起到积极的推进作用。(驻自治区司法厅纪检监察组钟媚雪韦治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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