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最高法调卷审查“男子奸杀10岁女童改判死缓案”律师:自首不是“免死金牌”
@最高人民法院 10日发布消息,最高法决定对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二审终审的杨光毅强奸一案调卷审查。调卷审查程序意味着什么?
10岁的杨某燕摘百香果贩卖,再也没回来
2018年10月4日,广西钦州市灵山县四年级学生、10岁的杨某燕摘了自家果园的百香果,独自送到不远处的收购点贩卖,却再也没回来。
5月10日,受害女童杨某燕的舅舅陈天传告诉总台央广记者,当时全村人都参与寻找孩子,村里人怀疑到了29岁的杨光毅,但公安机关第一次对杨光毅问话,他并没有承认,被放回来后,他还去赶集。
△“百香果女孩”杨晓燕|图自红星新闻
据杨光毅供述,在杨某燕回家的路上,他预谋偷袭,企图施暴。见杨某燕哭喊反抗,杨光毅将她掐昏,装入蛇皮袋带到荒僻山岭。孩子苏醒后,被杨光毅用刀刺伤了双眼和颈部,惨遭奸淫。
△杨某燕在此地被劫持
杨光毅拿走了杨某燕卖百香果的32元钱,并再次将她装入蛇皮袋里,通过滚、搬等方式带下山岭,至一水塘中浸泡,后将孩子抛至一处山坡。法医鉴定,杨某燕的死因是因为强暴过程中,血管损伤出血和胃内容物反流进入气管,造成机械性窒息死亡。
△案发地点距离被告人和被害人家的区域位置|图自红星新闻
2019年7月12日,一审法院以强奸罪判处杨光毅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责令退赔32元给杨某燕母亲陈礼言。杨光毅不服,提出上诉。经广西高院二审,改判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限制减刑。
此事经媒体报道后引发舆论高度关注。最高法已经决定对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二审终审的杨光毅强奸一案调卷审查。
5月10日,杨某燕母亲陈礼言委托河北驰舟律师事务所律师侯士朝为申诉代理律师。
申诉代理律师侯士朝:我看他(杨光毅)的陈述非常详细,而且从整个过程来看,作案时候非常冷静。心狠手辣,手段残忍,步骤非常有逻辑性。包括抛尸灭迹都是经过深思熟虑的,把尸体泡在水里十分钟后确认死亡,再捞出来。由此可见,他是一个沉稳的人,精神上是没有问题的。
△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二审判决书|图自红星新闻
二审改判理由称,杨光毅在父亲的规劝下投案,属自首,且他的自首行为对案件的侦破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侯士朝认为,广西高院改判虽然行使的是自由裁量权,但理由不够充分,自首是可以从轻情节,不是“免死金牌”。
侯士朝:自动投案必然会产生案件侦破难度降低的效果,任何自首都有这个作用。应该综合全案,手段是否残忍、案件的影响力、主观恶意性、社会危害性以及有没有悔罪表现,综合这几个情节来考虑。只要是自首就应当从轻。某种意义上说,就把“可以”改成“应当”了。都这么恶劣了还不能判处死刑,恶劣到什么程度才能判处死刑呢?这么来说,犯罪分子都可以犯完罪自首。自首不是“免死金牌”。
△凶手杨光毅家已人去楼空
最高法调卷审查是怎样的程序?意味着什么?
5月10日早上8点,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决定对此案调卷审查。这是怎样的一个程序?意味着什么呢?
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教授、中国刑事诉讼法学研究会副会长暨少年司法专业委员会主任委员宋英辉:按照刑事诉讼法的规定,死刑立即执行案件都要报请最高法院核准,死刑缓期两年执行的案件核准权,在高级法院,也就是在省一级法院。如果它是错误的,怎么纠正?只有用审判监督程序,通常我们说是再审程序来纠正。
调卷审查它实际上是在启动再审之前,一个前置的一个程序。对于社会关切关注度很高的案件,最高法院调卷审查,就是为了审查二审法院在事实认定和法律适用方面是不是合适的,再来决定是不是启动再审程序。
△杨某燕家的百香果园
中国政法大学副教授苑宁宁分析:我觉得最高人民法院调卷审查这样一个做法,最大的意义就是可以迅速审查二审裁判过程当中是否存在问题,如果说存在问题可以尽快的启动程序,依法进行纠正。如果没有问题,也能够迅速的对我们社会当中存在的质疑作出回应。无论审查结果是什么样子,我想它可能都是对社会舆论对司法的监督的一种回应。
专家分析,对于侵害未成人的犯罪一律从重处罚,这是我国司法机关一贯的态度,也是世界多数国家刑事法律的规定。
苑宁宁:从优先保护特殊保护未成年人的角度出发,也应当对于侵害未成年人的犯罪予以严厉打击。
苑宁宁认为,最高法对此案调卷审查,也体现了最高审判机关维护司法公平正义的决心。
苑宁宁:我们现在提的一个司法理念,就是让老百姓在每一个案件当中,感受到公平正义,不仅是要案件的当事人感觉到案件审判的公正、公平,而且要让我们的社会群众、让我们的舆论,感受到每一个案件的公平正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