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环保督察批中国化工部分企业环境管理处于空白状态
新京报快讯(记者邓琦)5月11日,中央生态环保督察组向中国化工集团有限公司反馈督察情况指出,中国化工部分企业的环境管理尚处于空白状态。
近年来,中国化工重规模扩张、轻发展质量问题较突出。截至2018年底,集团公司2004年成立以来陆续并购的69家地方国有企业中有47家已破产、注销、停产或成为僵尸企业,或进行产权转让,遗留大量突出生态环境问题。
中央第八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在中国化工集团下属企业现场核查厂界监测情况。图/生态环境部
部分下属企业冲破法律底线、漠视地方监管
督察指出,中国化工部分下属企业环境守法意识淡薄,2013年以来有65家生产经营企业因环境违法问题被行政处罚,其中,济南裕兴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山东华星石油化工集团有限公司、蓝星石油有限公司济南分公司等企业因为环境违法问题分别受到地方行政处罚40次、30次和14次。
一些企业甚至屡屡冲破法律底线、漠视地方监管,如沈阳石蜡化工有限公司因为环境违法违规问题先后被行政处罚9次,累计处罚金额达219万元,但该企业拒不缴纳罚款,并试图向第三方环保工程公司转嫁行政处罚责任。蓝星(北京)化工机械有限公司2018年6月抗拒生态环境部组织的蓝天保卫战现场检查,在检查人员表明身份并出示执法证件后,仍然拒绝接受检查。
中央第八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在中国化工集团下属企业现场核查固体废物处置情况。图/生态环境部
集团公司不了解下属企业环境违法违规问题
督察指出,中国化工集团总部仅有1人专职负责环境管理工作,蓝星、农化、橡胶、昊华、新材料等所属二级公司的安全环保部于2018年12月才成立。大庆中蓝石化有限公司、青岛安邦石化有限公司的三套常减压装置均未按照相关产业政策要求关停淘汰;洛阳骏化生物科技有限公司2013年开工建设的年产30万吨合成氨项目仍采用限制类“间歇气化合成氨技术”。
2013年以来,下属企业因生态环境违法违规问题被处罚高达287次,但集团公司对这些情况普遍不了解、不掌握,仅对上报的36次处罚案件进行考核扣分,对于层层瞒报漏报行为未组织纠正和查处。2018年12月,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公开通报山东昌邑石化有限公司违法生产销售不合格柴油、编造虚假材料对抗督察等问题,中国化工没有组织调查核实,直至此次督察进驻后才临时开展调查问责。
中国化工部分企业的环境管理尚处于空白状态。如安道麦股份有限公司荆州生产基地2013年以来外排废水超标34次,其中总磷最高超标297倍,厂界臭气超标3次。2019年1月,该企业为掩盖将部分污水混入雨水偷排环境的违法事实,连续3次拖延、阻挠地方环境执法检查,造成不良影响。此次督察期间该企业异味扰民问题依然突出,群众反映十分强烈。
中国化工一直没有组织推动整改工作
督察发现,在第一轮中央环保督察及“回头看”公开反馈意见中,涉及中国化工所属企业6家。中国化工一直没有组织推动整改工作,导致敷衍整改、表面整改和假装整改问题多见。黑龙江昊华化工有限责任公司未按督察整改方案要求及时清理5.9万吨电石渣并将土地恢复原貌,而是采取“污染搬家”方式将电石渣转移至厂区内堆存,且无任何防渗措施。
贵州天柱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在渣场问题整改工作中弄虚作假,故意隐瞒渣场未按标准建设防渗设施的事实。督察发现,该企业钡渣未经任何处置或检测,直接送入渣场填埋,被填埋的钡渣浸出液钡及其化合物平均浓度高达2000毫克/升,超过入场填埋标准的12倍。该企业还违法建设无除尘设施的旋转烘干窑和淘汰类的一段式煤气发生炉,其中一座干燥窑窑头排放口颗粒物浓度高达6400毫克/立方米,超标212倍。
责任编辑:郑亚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