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2020年计划供应建设用地1200公顷

日期:05-09
计划供应住房用地供应

原标题:深圳2020年计划供应建设用地1200公顷

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5月8日召开新闻通气会,发布和解读《深圳市2020年度建设用地供应计划》《深圳市落实住房制度改革加快住房用地供应的暂行规定》。据悉,深圳2020年计划供应建设用地1200公顷(含深汕特别合作区182公顷),其中居住用地供应同比增加一倍,优质产业项目确保有地可落。深圳还将通过11种渠道力保实现2035年供应170万套住房的目标。

根据《计划》,2020年度全市拟供应的建设用地按性质分包括居住用地293.2公顷(其中新供应129.2公顷)、产业用地198公顷、民生设施用地601.8公顷、商服用地107公顷。

与往年比,今年新增建设用地、农用地、耕地、林地等指标按照“指标跟着项目走”的原则,充分保障重大重点项目的使用,总量指标完全可以满足需求。今年首次将林地使用定额指标纳入计划指标管理体系。

《计划》兑现“优质产业项目用地需求应保尽保”,充分考虑“2019深圳全球招商大会”上签约的优质项目,如顺丰、深圳中车轨道车辆、深圳迈瑞生物医疗等。而且,今年产业用地计划供应量不设上限,只要是符合深圳产业方向和高质量发展需求的优质项目一定有地可落。

《计划》明确居住用地的供应较去年增加近一倍。为了完成170万套住房供应任务,深圳今年大力度供应居住用地293.2公顷,占计划总量近25%,较去年计划的150公顷增加了近一倍。其中公共住房和商品住房用地的供应量较去年均有较大增长,供应结构约6:4。

《计划》还强调全面保障教育、医疗等12类民生设施项目落地。从优化用地结构方面考虑,商服用地供应量同比将有所减少,但将会充分保障事关城市发展和品质的高端酒店、高端医疗等项目用地需求。

据了解,为保障重大、重点项目的推进,保增长、稳投资,深圳从今年初就提前部署土地供应。截至目前,已供应产业用地21宗63公顷,已供应居住用地30宗54公顷,正在组织供应的居住用地12宗78公顷(其中5月底前将向市场推出8宗60公顷)。

会议对《深圳市落实住房制度改革加快住房用地供应的暂行规定》进行了解读。根据深圳建设先行示范区的“民生幸福标杆”战略定位,为实现“住有宜居”,深圳提出2035年将供应170万套住房的目标,明确商品住房和公共住房套数4:6的供应结构及保障体系等。

为保障全市住房用地的供应,充分调动市场主体积极性,《暂行规定》明确政府负责统筹引导各类住房用地供应,并主要建设出租型公共住房;企业等市场主体可利用自有用地建设出售型公共住房。

《暂行规定》分门别类制定措施,鼓励市场主体将存量用地拿出来用于建设公共住房,并确定了11种住房用地供应渠道。在新供应、城市更新、棚户区改造、土地整备留用地建设等原有4种供应渠道的基础上,新增原农村集体未完善征(转)地补偿手续用地、历史遗留未完善出让手续用地、已出让未建用地、已建的合法用地、机关企事业单位存量用地、基础设施配建和轨道交通用地综合开发等7种住房用地供应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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