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一镇长任县法院院长惹争议 已任该法院党组书记

日期:05-08
党委副书记

原标题:江西一镇长拟任县法院院长惹争议,已担任该法院党组书记

据江西省崇仁县人民法院官网消息,5月7日,崇仁法院召开了2020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暨队伍教育整顿动员部署大会。县纪委监委派驻纪检监察组组长赵为棋同志出席了会议,该院党组书记钱永明同志参加会议并讲话。钱永明同志与院领导代表、分管院领导与庭室负责人代表分别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

上述官方消息表明,钱永明已担任崇仁县人民法院党组书记一职。之前,他已经以崇仁县人民法院院长人选身份公开出席活动。

崇仁县人民政府官网消息,4月22日,省扫黑办特派督导专员二组组长孙勇率督导组到该县督导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县委书记程新飞,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钟建平,副县长、公安局局长黄振辉,县人民法院院长人选钱永明、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邹时来等陪同。这表明,钱永明通过了任前公示,已赴崇仁县工作。

此前,江西抚州市委组织部发布任前公示时,钱永明拟任崇仁县人民法院院长人选的任职资格引发争议。3月27日,抚州市委组织部官方微信公号“抚州微先锋”发布了两名干部任前公示。其中,钱永明,男,汉族,1983年1月生,中共党员,大学学历,现任江西省黎川县德胜镇党委副书记、镇长,拟提名为江西省崇仁县人民法院院长人选。公示时间从2020年3月27日起至2020年4月3日止。

澎湃新闻此前报道,上述任前公示发布后,有法律界人士对于钱永明的任职资格产生争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组织法》对于人民法院的院长任职有明确的规定,人民法院的院长应当具有法学专业知识和法律职业经历。在任前公示中,并未介绍钱永明是否具有法学专业知识和法律职业经历。

3月30日,抚州市委组织部干部监督科一位相关负责人告诉澎湃新闻记者,钱永明的提拔肯定符合规定和任职条件的,之前任前公示工作没做细,引发社会关注,所以又重新发布了更详细的公示信息。目前也接到很多电话询问钱永明的任职资格问题,抚州市委组织部领导高度重视,对于其任职资格问题还会与抚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进一步沟通。

3月30日,“抚州微先锋”再次发布了上述两名干部任前公示。更新的任前公示,完善了两名法院院长提名人选的学历信息,并附上了详细的工作简历信息。其中,更新的任前公示还附有钱永明的工作简历。

简历显示,2000年9月—2004年6月,钱永明在河海大学法学专业学习。2004年6月—2007年12月,他外出务工,之后又待业半年。2008年6月起,他历任江西省黎川县德胜镇政府公务员、黎川县政府法制办科员、黎川县政府办副主任、黎川县政府法制办主任、黎川县德胜镇党委副书记(正科级)等职务。

2017年5月—2017年7月,钱永明担任黎川县德胜镇党委副书记、镇长候选人。2017年7月至今,他一直担任黎川县德胜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崇仁和黎川都是抚州市下辖县。

责任编辑:杨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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