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这些行为可涉欺诈骗取医保基金举报最高奖励10万元
来源:河南政府网
生活中哪些行为涉及欺诈骗取医疗保障基金?如何举报?举报奖励标准是多少?5月8日,省政府新闻办召开“医保改革惠及民生”新闻发布会,会上河南省医疗保障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孙晓灿就相关问题回答记者提问。
孙晓灿介绍,2019年11月5日,省医疗保障局、省财政厅联合出台了《河南省欺诈骗取医疗保障基金行为举报奖励暂行办法实施细则(试行)》(以下简称《细则》)。《细则》共六章三十四条,对欺诈骗保的主要行为类型、举报受理、举报查处、举报渠道以及举报奖励标准等进行了明确。欺诈骗取医保基金行为主要包括涉及定点医疗机构及其工作人员的欺诈骗保行为、涉及定点零售药店及其工作人员的欺诈骗保行为、涉及参保人员的欺诈骗保行为、涉及医疗保障经办机构工作人员的欺诈骗保行为等。
·涉及定点医疗机构及其工作人员的欺诈骗保行为主要有:虚构医药服务,伪造医疗文书和票据,骗取医疗保障基金的;为参保人员提供虚假发票的,骗取医疗保障基金的;将应由个人负担的医疗费用记入医疗保障基金支付范围;为不属于医疗保障范围的人员办理医疗保障待遇,骗取医疗保障基金的;为非定点医药机构提供刷卡记账等医疗保障相关服务,骗取医疗保障基金的;挂名住院、虚假住院、诱导住院、无指征住院等、骗取医疗保障基金的;串换药品、耗材、物品、诊疗项目等骗取医疗保障基金的;盗刷和冒用参保人员社会保障卡,虚假上传或多传医保结算信息,骗取医疗保障基金的。
·涉及定点零售药店及其工作人员的欺诈骗保行为主要有:使用医疗保障身份凭证为参保人员套取现金或购买化妆品、生活用品等非医疗保障基金支付范围内物品提供服务的;为参保人员串换药品、耗材、物品等骗取医疗保障基金的;为非定点医药机构提供刷卡记账服务的;为参保人员虚开发票、提供虚假发票的。
·涉及参保人员的欺诈骗保行为主要有:伪造虚假医疗服务票据,骗取医疗保障基金的;将本人的医疗保障凭证转借他人就医或持他人医疗保障凭证冒名就医的;使用医疗保障身份凭证,套取药品、耗材等,倒买倒卖非法牟利的。
·涉及医疗保障经办机构工作人员的欺诈骗保行为主要有:为不属于医疗保障范围的人员办理医疗保障待遇手续的;违反规定支付医疗保障费用的。对欺诈骗保违法违规行为可以拨打各地医保部门公布的举报电话进行举报。
“举报奖励坚持精神奖励与物质奖励相结合,单个奖励金额最高可达10万元。”孙晓灿在回答记者提问时介绍,省级医疗保障行政部门按照案件查实金额5%给予奖励,不足200元的给予精神奖励。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根据当地实际情况,确定当地奖励标准。举报人为定点医疗机构、定点零售药店内部人员或原内部人员,并提供可靠线索的,按照案件查实金额的1%提高奖励标准。(记者申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