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上海继续推进1.27万户农民相对集中居住,将推广崇明“进镇上楼”经验

日期:05-07
村庄规划

原标题:今年上海继续推进1.27万户农民相对集中居住,将推广崇明“进镇上楼”经验

今年上海继续推进1.27万户农民相对集中居住,将推广崇明“进镇上楼”经验

推进农民相对集中居住,是解决农村地区居住分散、房屋陈旧、风貌凌乱等突出问题的重要举措,本市主要聚焦“三高两区”(即高速公路、高铁、高压线沿线,生态敏感区、环境综合整治区)及规划保留点外的分散住户,重点解决村庄面貌陈旧、用地低效、配套短缺的自然村的群众安居问题。目前推进情况怎么样?

今天上午,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听取了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对《关于请研究处理对的审议意见的函》的复函。

截至2019年7月,全市村庄布局规划编制全面完成,明确了保留村、撤并村用土地边界和规模,落实农民相对集中居住规划安置空间。截至2019年底,全市86个涉农街镇的郊野单元村庄规划编制和审批工作全部完成。郊野单元村庄规划经区政府审批后,具有法定效力,可以作为乡村地区开展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活动、实施国土空间用途管制、核发乡村建设项规划许可、进行各项建设等的依据。两项规划的编制完成为各涉农区统筹推进农民相对集中居住,分类开展村庄建设,高效配置公服设施提供了基础支撑。同时,本市建立乡村振兴用地保障和指标周转制度,农民集中居住和公共服务设施用地指标优先保障,农民集中居住安置项目用地周转指标由市级保障。市政府办公厅表示,2020年,本市将进一步构建规划管控有效传达、项目管理全面覆盖、办理程序简洁高效、监督监管精准有力的乡村规划资源管理体系,加快农民相对集中居住规划审批。

复函称,在推进农民相对集中居住过程中,注重保障不同对象居住权益。到2019年底,市、区两级农民相对集中居住政策均已出台,以改善农民生活居住条件和农村面貌为主要目标,采取“上楼”“平移”“货币化退出”等差别化方式推进,多种渠道实现“居者有其屋”。在推进集中居住的过程中,为了切实保障不同对象权益,市农业农村委会同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住房城乡建设管理委等部门对宅基地平移集中过程中涉及土地换保障”人员及其户数等情况进行了摸底调查,指导各涉农区结合自身实际,研究出台相关政策,引导不再具有建房资格的农户进城镇集中居住或自愿有偿退出宅基地。同时,对短期内没有条件实施进城镇集中居住或自愿有偿退出宅基地的,在尊重相关主体意愿的前提下,村集体经济组织在节余集体建设用地上可以通过建设租赁房的方式,保障其居住权。下阶段,市农业农村委将会同市相关部门继续做好指导工作,妥善解决相关问题

记者了解到,根据村庄布局规划情况,已确定到2022年约5万户农民实现相对集中居住的工作目标。2019年,全市共计1.285万户农户签约农民相对集中居住,超额完成既定目标任务。其中,87%的农户选择向城镇集中居住或宅基地有偿退出,13%的农户选择向规划保留村“平移”。2020年,按照各区村庄布局规划,本市将继续推进1.27万户农民相对集中居住时,加快已签约项目的开工建设和拆旧复垦工作,确保农民早日获得收益。

为强化农民相对集中居住点的配套功能,提升农民生活品质,在各镇村庄布局规划和郊野单元村庄规划编制过程中,毗邻镇区选址规划农民居住点,共享既有城镇公服配套设施,并优先落实规划农村公服配套设施建设,实现城乡配套一体化。如,崇明区村庄布局规划通过全区统筹,农民集中居住点向城镇、重点镇、重点开发区相对集中,吸引农村人口进镇上楼,在实现土地集约节约的同时,激活城镇发展优势。2020年,本市将积极推广崇明经验,加强跨街镇农民安置统筹机制探索,将农民向中心城、中心镇和条件较好的镇集中,并在有条件的地区开展农民向撤制镇平移集中居住试点,充分发挥小城镇对农村的服务和带动作用。

栏目主编:张骏

文字编辑:王海燕

题图来源:张海峰摄

图片编辑:邵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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