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160家实体店购物可无理由退货多家大型商场连锁品牌积极响应
在深圳实体店购物也可以无理由退货了!近日,记者从深圳市消费者委员会获悉,由市消委会发起的“凝聚你我力量让消费更温暖”系列公益活动之“线下无理由退货承诺”活动,获得行业协会、大型商场、连锁品牌的积极响应,目前已有苏宁、天虹商场、迪卡侬、优衣库、百果园、钱大妈、学而思、嘉华世达和国乐飘香9家企业旗下共计160家门店成为深圳首批“线下无理由退货”实体店。
“线下无理由退货承诺”,鼓励深圳线下实体店以“自主承诺、自愿实施”的形式参与。参与的实体店,可根据自身实际条件及经营商品属性,自行确定无理由退货的商品品种、范围、时限等,承诺无理由退货时限不少于7日。
“首批参与的部分企业承诺远高于活动基本要求,退货期限不止是7天。”市消委会相关负责人举例说,天虹商场联营服装鞋帽类和日用商品类承诺的退货限期为30天,钱大妈和迪卡侬自有品牌承诺无退货限期。
与此同时,活动对消费者退货的条件也进行了约定,包括退货商品应该完好,不影响二次销售;赠品、配件等一并退回;退货运费由消费者承担等,保证了商家的正当合法权益。
记者了解到,目前活动还在陆续征集中,经营者有意参与“线下无理由退货承诺”可向市消委会申请,也可通过行业协会组织报名。申请须符合依法领取营业执照、有固定经营场所、正常开展营业等基本条件,且须履行《广东省线下无理由退货承诺指引(试行)》第四条要求,包括无理由退货时限不少于7日;设置无理由退货受理专区,安排专人跟进,确保退货落实到位;将“无理由退货”标识和适用无理由退货商品品种、范围、退货流程、时限以及相关细则说明,在营业场所醒目位置明示;主动向消费者告知无理由退货承诺等注意事项。
申请通过后,经营者即可获得“线下无理由退货承诺店”称号,获得称号的经营者将在经营场所悬挂相关公示牌,社会各界和消费者也可通过省消委会官方网站(www.gdcc315.cn)设置的“广东放心消费承诺”专栏以及市消委会网站、微信公众号进行查询。
经营者作出“承诺”后须接受全社会的监督,社会各界和广大消费者若发现经营者虚假承诺、承诺执行不力或有其他不当行为,可直接向消委会投诉,也可通过扫描公示牌上的二维码向消委会反映。消委会将针对线索开展调查核实,并根据相关规定作出纠正、摘牌、曝光等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