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海南公开宣判恶势力案
本报5月6日讯(记者高潮)今天从海南高院获悉,我省法院日前公开宣判一起非法放贷、暴力讨债恶势力犯罪集团案,依法对以何某吉为首的9名恶势力犯罪集团成员作出判决,首要分子何某吉获刑11年6个月并处罚金10万元。
法院审理查明:2015年以来,何某吉开始在海口地区从事高利放贷,先后招募蒲某基、何某毫、郭某科等人帮助其发放高利贷并进行催收。2017年,何某吉以何某毫名义成立海南某商务咨询有限公司,以此为纽带,组织指挥团伙成员大肆从事非法高利放贷并实施暴力讨债攫取非法经济利益。于2016年至2017年间进一步将业务拓展到儋州、琼海两地,逐步形成以何某吉为首,以蒲某基、何某毫、郭某科等为骨干成员,以何某兴、吴某必、徐某惜、林某光、王某东等为组织成员的恶势力犯罪集团。
该犯罪集团人数众多、分工明确,先后向600多名社会不特定人员发放1万元至3万元不等的高利贷1200万余元,并以借款金额的7%—10%按月收取高额利息,为追讨债务而有组织地在海口、儋州、琼海三地多次实施寻衅滋事、非法拘禁等犯罪活动,严重扰乱海口、儋州、琼海地区经济、社会生活秩序,造成恶劣社会影响。何某吉等人非法讨债软暴力特征突出,多采用非法拘禁、打砸门窗、用高音喇叭喊话、喷涂油漆、贴照片、录视频、发微信等手段,威胁、恐吓、滋扰债务人及家人,使其产生心理恐惧、恐慌,形成心理强制。
法院依法判决该恶势力犯罪集团首要分子何某吉犯寻衅滋事罪、非法拘禁罪,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11年6个月,并处罚金10万元;骨干分子蒲某基、何某毫、郭某科犯寻衅滋事罪、非法拘禁罪,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9年5个月至8年5个月,并处罚金7万元至5万元不等;其余5人分别被判处7年7个月至3年6个月不等刑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