虚假诉讼背后的恶势力团伙 借款人被吓得有家不敢回

日期:05-07
恶势力

原标题:虚假诉讼背后的恶势力团伙借款人被吓得有家不敢回

放贷人起诉讨债,借款人有家不敢回,检察官觉察此中或有虚假诉讼线索。着手调查后发现该放贷团伙涉嫌恶势力犯罪——

虚假诉讼背后的恶势力团伙

虚假诉讼背后的恶势力团伙 借款人被吓得有家不敢回

当事人正在辨认相关材料

“二审裁定维持原判,我终于可以松一口气了……”近日,被害人龙某在得知放贷人的二审裁定结果时如释重负。

2019年9月27日,浙江省常山县检察院依法对被告人叶某、方某等人涉嫌诈骗罪、敲诈勒索罪、寻衅滋事罪、非法拘禁罪、虚假诉讼罪提起公诉。同年12月30日,常山县法院一审分别判处叶某等人九年零六个月至一年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叶某、方某表示不服,分别提出上诉。衢州市中级法院于2020年3月12日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敏锐察觉

“叶某等人年纪轻轻就学黑社会放高利贷,讨不回钱就去法院起诉借钱的人,有人被吓得有家都不敢回。”2019年初,常山县检察院检察官获悉这一消息,便有所警觉“会不会涉嫌虚假诉讼”?

随即,检察官立马调取了相关案卷材料,并尝试与群众口中提到的龙某进行联系。虽然其电话能打通,却总是无人接听。“会不会怕打击报复?”检察官遂以短信的方式告知龙某其自己身份,等待龙某回复。在此期间,还通过短信对龙某进行释法说理,耐心劝导她要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的权益。最终,龙某同意见面。见面当天,她对检察官讲述了向叶某借款4500元最终变成借了15万余元的来龙去脉。

2017年5月,龙某因资金紧张,通过方某介绍,向叶某借款6000元。叶某将“头息”及“保证金”扣除后,实际借给龙某4500元,并制造了1.2万元的流水,诱使龙某出具了对应金额的借条。同年8月,龙某又想向方某借钱,但方某纠集叶某、黄某到其店里,通过殴打、逼迫下跪、电警棍恐吓等方式向龙某逼债。

又过了一个月,叶某以龙某欠他1.2万元为由,强迫龙某到KTV当坐台小姐。龙某想逃离叶某等人的控制,叶某、黄某得知后立即赶到龙某住处,对她进行殴打、强迫她下跪数小时,迫使她出具了14万元的借条,并以暴力手段强迫龙某按照指示转账,制造了14万元的流水。

调查核实

“被逼还债的这段时间,就像噩梦一样。”2018年1月,叶某向法院起诉龙某,要求归还1.2万元和14万元两笔“借款”本息,获法院判决支持后,叶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龙某给付叶某1万余元。至此,4500元的借款变成了15.2万元,龙某感到无力承担,又害怕再次遭到迫害,便开始离家躲债。

虽然有龙某的陈述,但还需要进一步调查核实。承办检察官随即开展全面调查。一方面调阅重点卷宗,查询银行流水,研判案涉资金及财物往来情况,制表分析梳理案件疑点;另一方面走访相关知情者,约谈案件当事人等,全面了解叶某团伙虚假诉讼的主要参与对象、社会关系网、作案手段等。

随着调查的深入,承办检察官发现,从2016年开始,叶某伙同方某、黄某等人在向他人放贷过程中,通过扣除“头息”“保证金”“上门费”等方式诱使或迫使借款人出具虚增借款金额的“借条”,并制造虚假给付痕迹、隐匿还款证据等,在暴力讨债、喷泼油漆、摆放花圈、高音喇叭骚扰、非法拘禁等手段未达到目的时,叶某团伙就隐瞒借款人已归还的钱款,向法院提起诉讼,导致借款人在民事诉讼中因举证不利而败诉,属于典型“套路贷”,20余名被害人深受其害。

引导侦查

在查明上述案件事实后,2019年5月,常山县检察院针对叶某与龙某、何某借贷纠纷案向县法院发出再审检察建议。收到检察建议后,常山县法院对该两起案件裁定再审,并中止原判决执行。此外,常山县法院还对叶某的其他诉讼案件开始自查自纠。

与此同时,常山县检察院认为叶某团伙的行为已涉嫌“套路贷”,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后,承办检察官提前介入,建议公安机关及时将犯罪嫌疑人的涉案财产予以查封、扣押、冻结。在该案的办理过程中,承办检察官先后10余次与公安机关会商,提出数十条书面侦查取证建议,引导公安机关侦查取证。公安机关据此深入开展调查,又查处了该犯罪团伙的20余起犯罪事实。

2019年5月,常山县检察院以叶某、方某等6人分别涉嫌犯诈骗罪、敲诈勒索罪、寻衅滋事罪、非法拘禁罪、虚假诉讼罪批准逮捕。9月,对叶某、方某等6人依法提起公诉。法院经审理后,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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