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新时代公共危机意识教育不可或缺
来源:光明日报
作者:蔡毅强(闽南师范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副教授),肖慧欣(福建医科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副教授)
公共卫生事关人民健康和公共安全,是民生问题,更是社会政治问题。近年来,我国在应对公共突发事件方面取得了丰硕成果,积累了宝贵经验。但这次新冠肺炎疫情的发生,不断提醒我们,还需要进一步完善重大疫情防控体制机制、健全国家公共卫生应急管理体系,特别是要加强青少年的公共危机意识教育。
强化公共危机意识教育
将忧患意识的培养置于首位。突如其来的新冠肺炎疫情,不管对于政府部门,还是对于社会公众来说,都应当警醒起来,充分意识到人类生存环境面临的重大挑战。不管是对自然灾害还是重大传染性疾病,都应保持警惕,严密防范,莫让“忽微常积”,引发重大公共卫生事件。
加强生态保护意识培养。人与自然和谐相处是一个永恒的话题。早在工业革命时期,恩格斯就说:不要过分陶醉于我们对大自然的胜利,对于每一次这样的胜利,自然界都报复了我们。今日,我们有必要重新审视人与自然的关系以及人的行为方式,在全社会大力倡导生态意识教育,唤起民众生态意识和生态情感,提高尊重自然、敬畏自然、保护自然的思想觉悟,培养“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绿色思维观念和行为方式。
补足防控法治意识这一课。在抗疫过程中,大多数民众能服从疫情防控需要,展现出现代社会公民的公共责任。但是,也有一部分人出现了过度反应或非理性行动,给疫情防控带来阻力,也导致社会秩序被破坏和新的社会矛盾产生。因此,要加强疫情防控宣传,深入细致地开展疫情防控普法宣传教育,引导广大民众自觉增强法治意识,明确应遵守的义务。同时,要引导广大网民遵德守法、文明互动、理性表达。
加强公共危机应对能力培养
“预防是最经济最有效的健康策略”。习近平总书记这一重要论断是从历史和现实中得出的科学结论。
提升公众自我防护和自救互救能力。实施预警关口前移,在开展应急处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中,不仅要将基层公共卫生人员列为培训重点,也要将社会大众列为培训对象。可以有计划地组织各医疗专业机构入学校、下社区、到农村,联动开展传染病防治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知识宣传;针对日常生活中易发、高发的突发疾病和意外伤害,编发公众应当掌握并且容易掌握的公共卫生应急技能培训书(指南或教程);经常性地开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演练,有效提升基层公共卫生人员对社区、行政村区域的辨别能力,提高公众对各类传染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认知和应对技能。
倡导守望互助行为。由于公共危机事件具突发性、紧迫性、持续性、危害性等特征,除了政府组织的防控救治外,邻里守望互助显得至关重要。此次抗疫中,武汉一些无疫情社区的成功实践经验,其共同特点在于社区及时、赶早的互助行动。在公共卫生事件发生时,要向全社会倡导同舟共济、守望相助的优良传统,推动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将公共危机意识教育与危机应对能力培养制度化
经国序民,正其制度。唯有将危机意识教育上升到制度层面,才能有效促进这种教育的落实,才能使公民在遵德守法的过程中逐步将之内化为思维方式,树立牢固的危机意识。
将危机意识教育纳入国家公共卫生应急管理体系。建章立制、完善法规的目的,在于将公众公共危机意识教育与危机应对能力培养制度化。我们不仅要把政府应急管理工作纳入正常化、制度化、法制化轨道,而且要逐步推动学校、企事业单位、社区的危机意识教育日常化、制度化,并将这种教育作为一种制度纳入学校的通识教育中,并进一步明确其法律地位。当然,还要相应地建立公共卫生危机意识教育的评价反馈系统,提高公众对整套危机处理体系知晓度、认同度和适应度;要充分挖掘数字技术在公共卫生教育领域的应用场景,以助力社会公众掌握科学防护知识、健康信息数据比对以及其他民生保障项目,提升危机意识教育的数字化和智能化水平。
完善“四早”防控制度。在这次疫情中,我们在防控上提出了“四早”,即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将防控关口前移。对于社会公众而言,做到“四早”不仅是社会公德,更是法律责任。因此,应及时将这些行之有效的实践经验形成制度。
加快建立全周期健康管理制度。有关研究表明,影响人群健康的众多因素中,行为与生活方式因素占到了60%。每个人都是自己健康的第一责任人,要建立健全健康教育体系,普及健康科学知识,教育引导群众树立正确的健康观。
责任编辑:张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