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河:用好“活教材” 注入“醒脑剂”

日期:05-02
党员干部

原标题:红河:用好“活教材”注入“醒脑剂”

来源:红河州纪委监委

“因为我的过错,给家人带来不幸,我非常后悔……”在红河州纪委监委编撰的《红河州违纪违法典型案例》中某违纪违法人员忏悔道。

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最易入脑入心。红河州纪检监察机关为增强震慑、教育、警醒效果,坚持以查办的典型案例为教育素材,探索开展有针对性的警示教育,做到以案明纪、以案释法、以案促改,把崇廉拒腐,清白做人,干净做事的廉政要求传递给党员干部。

现场教育,处分决定冲击心灵

“我接受组织对我的处理,我已深刻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请组织相信我,在以后的工作中我会更加努力。”受到处分的普某某在宣布处分决定后作出表态发言。

该州做好案件审查“后半篇文章”,加强纪律处分决定的警示教育功能,在宣读处分决定时,要求受处分人作检讨表态发言,参会党员结合自身的思想和工作谈认识,党组织或单位主要负责人结合受处分人违纪违法行为发生的根源,对党员干部开展纪律教育。

大会通报,身边案警醒“关键少数”

州纪委监委制定下发《州纪委州监委监督检查审查调查工作情况通报办法》,每半年对已查办完结的违纪违法案件,以会议的形式进行通报。通过对案件成因的分析,违纪违法行为的具体表现形式以及相关法律法规党纪的解释,开展带有剖析、反思、总结性质的通报工作,警醒广大党员干部始终保持清醒头脑,防止类似案件再次发生。

旁听庭审,审理一案教育一片

应用旁听庭审开展警示教育,清晰还原被告人的违纪违法犯罪事实,让接受教育的所有人员更为直观的了解案件的发生原因、违纪违法过程、被告人心理变化等,进一步增强法纪观念和规矩意识,筑牢廉洁从政的思想防线。

直击心灵,片中人警醒看片人

州纪委监委以当地查办的典型案件为反面教材,组织拍摄《惩腐除泥红河清扬》警示教育专题片,深入剖析片中人的违纪违法行为,让一个个鲜活的案例、一张张熟悉的面孔敲打看片人的心灵深处,警醒广大党员干部明底线、知敬畏。(杨婷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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