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市纪委监委驻市委办公室纪检监察组:建立政治生态建设监督评价体系

日期:05-01
监督评价体系

原标题:大连市纪委监委驻市委办公室纪检监察组:建立政治生态建设监督评价体系

来源:大连市纪委监委

“开展政治监督监督什么?”“政治监督如何做到科学精准、落实落细?”“如何将政治监督成果有效转化?”……这些问题是每一个纪检监察派驻机构在开展政治监督实践工作中都会遇到的困惑,也是推动政治监督具体化常态化面临的新课题。

为深入贯彻落实十九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精神和省、市纪委监委工作部署要求,科学精准有效开展政治监督,近期,大连市纪委监委驻市委办公室纪检监察组探索建立了《政治生态建设监督评价体系》,既为纪检监察组开展政治监督工作提供具体化、可操作性强的“监督范本”,又为各综合监督单位加强政治生态建设划出“高线”、点亮“底线”。

《监督评价体系》依据大连市纪委监委《进一步加强政治监督的工作意见》,从“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净化政治生态”“严肃党内政治生活”“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履行管党治党政治责任”5个方面入手,科学设置体系一级指标15项,并依据一级指标分解出二级指标24项,细化出具体三级指标93项,共集成63项正向指标和30项负向指标。

《监督评价体系》立足解决“知”“督”“改”的问题。解决“知”的问题,即注重全面摸清,了解党章党规党纪对综合监督单位的要求有哪些,掌握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涉及综合监督单位的工作有哪些,做到“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到哪里,监督检查就跟进到哪里”;解决“督”的问题,即注重抓早抓小,根据监督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严重程度,采用“红、黄、绿”三级预警,动态标注综合监督单位工作指标情况,并按照标注等级进行集体会诊辨析、作出判断,及时督促综合监督单位抓好落实,达到纠偏纠错,避免小错酿成大错的目的;解决“改”的问题,即注重“三个结合”,将监督评价预警与纪检监察工作手段运用相结合,将开展政治监督与压紧压实主体责任相结合,将监督评价体系结果与政治生态分析研判相结合,切实把政治监督责任落到实处,推动政治监督成效转化为标本兼治的长效机制。

“过去对政治生态的分析容易出现‘印象主义’和‘千篇一律’等问题,现在《监督评价体系》为政治生态分析提供了具体依据,使我们对各综合监督单位的政治生态评价更精准。”大连市纪委监委驻市委办公室纪检监察组负责人表示,“下一步,我们将在实践中不断完善《监督评价体系》内容、流程,通过科学精准有效开展政治监督,督促推动各综合监督单位切实履行主体责任,确保‘两个维护’在基层落实落细落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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