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关于李某某、覃某某等有关情况的说明
李某某:4月29日,李某某从上海返张探望患病住院的丈夫,接受市人民医院健康检查。市人民医院检查发现李某某新冠肺炎病毒特异性IgM抗体弱阳性。29日晚8点,市疾控中心对其进行实验室复核,结果为新冠肺炎病毒核酸阴性,特异性IgM抗体弱阳性。4月30日上午,市人民医院再次对其进行复核,特异性IgM抗体为阴性,核酸检测结果为阴性。4月30日下午,市疾控中心再次对李某某进行实验室复核,结果为核酸阴性,特异性IgM抗体阴性。鉴于李某某无确切的流行病学接触史,无任何相关疑似症状,肺部CT检查也无异常表现,加之上述实验室核酸和抗体检测结果全部为阴性。经综合评估,排除李某某为新冠肺炎病毒的无症状感染者。
覃某某:4月29日,根据市防指安排,市疾控中心对市监管中心(戒毒所、看守所)工作人员进行复工前的常规检查,覃某某新冠病毒核酸检测结果为弱阳性。4月30日,市疾控中心再次对覃某某和与其同房间的李某某进行采样复核。通过市疾控中心实验室检测,结果为新冠肺炎病毒核酸阴性,血清特异性IgM抗体和IgG抗体均为阴性。经综合评估,覃某某、李某某均排除新冠肺炎病毒感染。
张家界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
2020年5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