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云南省纳西族东巴文化保护条例》5月1日起正式施行
5月1日起,新修订的《云南省纳西族东巴文化保护条例》正式实施。为加强纳西族东巴文化保护继承和弘扬优秀文化遗产,云南省人大常委会对《云南省纳西族东巴文化保护条例》进行了修订,修订后的条例共27条,适用云南省于丽江市、迪庆州以及其他有纳西族聚居的有关县(市、区)行政区域。此次修订由云南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条例,决定自2020年5月1日起施行。
《条例》明确界定了纳西族东巴文化的保护范围和方式、主体责任、人才培养、传承人权利和义务、保障和激励措施、文化调查、法律责任等内容,将东巴古籍文献、口传文学及载体、民俗、音乐舞蹈、工艺建筑、医药体育等传统文化作为保护主要对象。
《条例》还规定,纳西族聚居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安排纳西族东巴文化保护经费,用于纳西族东巴文化人才培养、东巴文化调查与研究、数据库建设、濒危纳西族东巴文化抢救等工作。(总台央视记者徐小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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