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滁州:96张“体检单”为精准监督执纪执法把脉开方
“该案被处分人系正科级干部,在未呈报同级党委批准的情况下,直接作出给予其留党察看一年处分的决定,违反了审批程序,请及时整改,并将整改结果予以反馈。”这是滁州市纪委监委在年度案件质量评查中对一起违纪违法案件开出的“体检单”上记载的部分内容。
近日,滁州市纪委监委对2019年度县(市、区)纪检监察机关办结案件进行了质量评查,此次评查坚持“为基层减负”的工作理念,将年度案件质量评查和2019年度下半年扶贫领域、扫黑除恶领域问责案件专项评查合并进行,实现了“三查合一”,本次共评查案件96个,评查范围包括县(市、区)纪委监委及其派驻纪检监察组、乡镇(街道)纪(工)委案件。
优化质量标准。本次案件评查坚持问题导向,全面对标对表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有关要求,结合滁州工作实际,科学制定评查方案,从审查调查程序、审理程序、违纪违法事实、行为定性、处理意见、宣布送达、处分执行、文书材料、卷宗装订等16个环节入手,细化评分标准,设置57条负面清单,确保个案评查具有针对性、可操作性,评查结果能够真实客观反映全市纪检监察机关案件办理质量和水平。
细化评查流程。评查组采取直接查阅案件卷宗、与案件承办人面对面沟通、现场查看同步录音录像等方式,从案件查办的实体和程序手续两方面对个案质量进行“过筛”。严格对照《个案评分表》等材料,对评查中发现的问题,与案件承办人当面沟通,了解办案细节,听取承办人意见。本次评查,评查人员共与案件承办人当面沟通40余次,召开评查组会议集体讨论案件5次,查看同步录音录像4份。
强化问题整改。市纪委监委评查组对个案问题进行梳理,形成案件质量评查通报,开出96张个案“体检单”,逐案进行反馈。市纪委监委要求各地实行销号整改,注重吸取经验、补齐短板,进一步加强制度建设,落实案件承办人主体责任,健全案件质量内部管控机制。市纪委监委将适时组织整改“回头看”,确保所有问题整改到位,真正达到以查促学、以查代训、以查促建的良性闭环效应。(滁州市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