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204户示范名单圈定国有科技企业改革迎高潮混改有望快速推行释放更大股比,强化激励将取得新突破
百户科技型企业深化市场化改革提高自主创新能力专项行动(以下简称“科改示范行动”)是国务院国有企业改革领导小组继国企改革“双百行动”“区域性综改试验”后的又一国企改革专项工程。从国资委获悉,4月27日,完成改革方案备案的204户“科改示范企业”名单正式公布,国有科技型企业改革将迎来一波高潮,其中混改有望快速推行,释放更大股权比例,强化激励也将取得新突破。
名单显示,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旗下中核武汉核电运行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中核新能源工业工程公司,中国航天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旗下中国东方红卫星股份公司、西安航天发动机公司等138家央企子公司入围,入围的地方国有企业则包括北京燕东微电子有限公司、包头稀土研究院等66家。
据了解,“科改示范行动”入围企业中,主业处于充分竞争行业和领域的商业类科技型企业,不设国有股权比例限制。可按照“三因三宜三不”原则,综合考虑自身需要、业务发展和科硏创新实际情况,向各类战略投资者释放更大股权比例,着力发挥非公资本积极作用。
“在‘科改示范行动’的影响下,国有科技型企业改革将迎来一波高潮。”阳光时代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朱昌明表示。他认为,随着国企改革进入深水区,国企混改越来越强化“改机制”的要求,“科改示范行动”将混改放到完善公司治理体制机制中,带有明显的信号,要求国企高度重视体制机制的变革,预计国企混改将在科技型企业快速推行。
国务院国有企业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2019年底印发的《百户科技型企业深化市场化改革提升自主创新能力专项行动方案》明确,科技型企业全面推行经理层成员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加快建立职业经理人制度。科技型企业工资总额可以实行单列管理,且不列入集团公司工资总额预算基数、不与集团公司经济效益指标挂钩;大力推行股权激励、分红激励、员工持股、超额利润分享、虚拟股权、骨干员工跟投等中长期激励方式。
盘古智库高级研究员吴琦认为,当前国企科技创新的最大困难在于体制机制的约束。一方面,应加快体制机制创新,建立创新导向的科研激励、成果转化和利益分配机制;另一方面,加快国企混改,引入市场化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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