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广元市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剑阁县委原书记向永东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日期:04-29
人大常委会原书记

原标题:四川省广元市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剑阁县委原书记向永东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据四川省纪委监委消息:日前,经四川省委批准,省纪委监委对广元市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剑阁县委原书记向永东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向永东理想信念丧失,纪法意识淡薄,对党不忠诚、不老实,对抗组织审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组织、参加用公款支付的宴请,收受管理和服务对象红包礼金;违背组织原则,拒不执行上级党组织的决定,不按规定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将公权力异化为入股经商、谋取私利的工具,违规借款给管理和服务对象并收取高额利息,亦官亦商,甘于被“围猎”;生活腐化堕落。

向永东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生活纪律,构成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有关规定,经四川省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省委批准,决定给予向永东开除党籍处分;由省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向永东简历

向永东,男,汉族,1967年6月生,四川苍溪人,在职研究生学历。1985年8月参加工作,1985年5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1985年8月至1988年4月,在苍溪师范附属小学任教;

1988年4月至1988年12月,在苍溪县团委工作;

1988年12月至1994年9月,历任苍溪县团委副书记、书记;

1994年9月至1996年1月,任苍溪县团委书记、苍溪县陵江镇副镇长;

1996年1月至1996年4月,任苍溪县团委书记、苍溪县陵江镇党委书记;

1996年4月至1997年12月,任苍溪县陵江镇党委书记;

1997年12月至1998年4月,任苍溪县委常委、苍溪县陵江镇党委书记;

1998年4月至2000年7月,任苍溪县委常委、县委办公室主任、县保密局局长、县委督查室主任;

2000年7月至2001年12月,任广元市经济技术合作委员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

2001年12月至2006年4月,任广元市经济技术合作局党组书记、局长;

2006年4月至2008年11月,任广元市招商引资局党组书记、局长;

2008年11月至2009年3月,任广元市利州区委副书记、代理区长;

2009年3月至2011年9月,任广元市利州区委副书记、区长;

2011年9月至2018年1月,任广元市剑阁县委书记;

2018年1月,任广元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剑阁县委书记。

(四川省纪委监委)

共话农机发展高质量 专家学者线上线下齐聚“2020耒耜国际论坛” 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政协原副主席白云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相关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