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宁陕法院签发首张律师调查令
陕西法院网讯 4月26日,宁陕法院诉讼服务中心的法官签发了首张律师调查令,案件代理律师持“令”调查,收集相关证据,为案件的办理按下了“加速键”。
2020年1月,原告陕西某实业有限公司向宁陕法院提起了合同纠纷之诉,在举证期间内,被告陕西某置业有限公司又向本院提起了反诉。由于本案案情发生了重大变化,原告因客观原因无法取得有关证据,逐向宁陕法院提出调查取证申请。为尽快查明案件事实,宁陕法院根据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陕西省人民检察院等十六家单位联合印发的《关于在民事诉讼中实行律师调查令制度的暂行规定》的通知要求,经审查决定,指定原告的律师到县公安局、县应急管理局等相关部门收集有关证据材料,并向其签发了律师调查令。目前已收到了调查回执,案件正在顺利办理中。
据了解,司法改革以来,员额法官办案数量不断增加,大量的调查取证工作如果全部由法官来完成,不仅浪费司法资源,也不利于法院保持中立地位。而律师调查令的实施,既缓解了案多人少的突出矛盾,调动原被告调查取证的积极性,同时也在无形中保护了案件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提升司法公信力和群众满意度。一纸调查令,架起了法官和律师、司法和社会的桥梁,不但节约了司法资源,也扩大了律师调查取证的范围,为提高案件审理效率和司法透明度提供了新的思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