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诸暨市持续深化小城镇长效管理
来源: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自2018年全部小城镇通过省级考核验收以来,诸暨市着力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注重巩固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成果,为美丽城镇建设打下扎实基础。
保障资金。建立基本资金保障和动态奖励机制,2019年印发《诸暨市小城镇环境长效管理实施方案》,市级财政保障3000万资金作为小城镇长效管理奖补资金。结合诸暨市小城镇环境长效管理考核办法,在前期预付一半奖励基金的基础上,年终根据排名以奖代补对剩余资金进行分配拨付。2019年度年共开展5轮测评打分并进行排名通报,年度排位居末3位镇街剩余资金用于奖补年排位前5位镇街。
强化督考。将小城镇长效管理工作纳入相关部门和镇乡(街道)的年度工作目标,制定《诸暨市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亮牌考核办法》,成立由市整治办、市纪委、市督考局组成联合督导组,采用分片包干督查模式明察暗访,实行半月一排位、一月一通报、一季一亮牌。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行动结束至今,累计开展督查125次,专题曝光20次,两办通报2次,亮牌考核6次,亮出18张红牌、18张蓝牌。各镇街签订军令状,明确时间节点,确保整改工作落实到位。
补齐短板。结合“四个平台”建设,在日常督查中及时总结梳理小城镇长效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逐一分类交办,逐项落实整改,形成发现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系统化补短板模式,不断完善小城镇管理长效机制。同时,切实巩固全国文明城市、国家生态市、中国人居环境奖等创建成果,全力提升小城镇基础设施水平和公共服务功能,深度挖掘人文历史特色,加强产镇融合发展,努力打造宜居宜业宜游的美丽城镇,不断提升城镇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省美丽城镇办供稿编辑朱宇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