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皇岛中院出台十条措施确保司法审判“三效统一”

日期:04-27

原标题:秦皇岛中院出台十条措施确保司法审判“三效统一”

近日,秦皇岛中院党组研究出台《关于在司法审判中确保政治法律社会效果相统一的十条措施》(以下简称《十条措施》),明确通过“十条措施”强化党对司法审判工作的政治引领,以审判实战推动队伍能力提升、以队伍建设促进审判质效,更好地发挥司法审判服务保障大局的作用。

该举措的出台旨在着力解决司法审判中党建与业务结合不紧密、机械办案、简单司法等倾向性问题,力促党建与审判业务深度融合。

《十条措施》强调,两级法院要始终把坚持党的绝对领导作为最高原则、最大优势,确保办案的正确政治方向;坚持和完善党对司法审判的绝对领导工作机制。要努力建设过硬队伍,全面提升法官司法能力,以过硬本领开展司法审判工作。在司法审判中要自觉克服和防止“片面适用法律、孤立司法、机械司法、僵化司法、拖延诉讼、悖离法治原则、牺牲法的基本价值”等偏差,牢牢把握“被动司法与能动司法相结合”“防、调、判相结合”“立、审、执、破相结合”等“三个结合”,找准严格司法与依法服务保障经济社会发展的结合点,同时延伸司法审判的服务职能,通过办案及时发现研判经济管理和社会治理中存在的矛盾问题,积极向党委政府建言献策,运用好司法建议等非强制法治化手段促进社会治理体系完善,助推社会治理能力现代化。

市中院领导表示,下一步,还将研究制定配套措施,保证落地,真正在司法审判中发挥作用,全面提升司法供给质量,不断满足党和人民群众的新期待,满足时代的新需求。

文章出处:长城网秦皇岛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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