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阜新:纪法利剑斩断伸向群众利益的贪腐黑手
来源:阜新市纪委监委
“我向组织坦白,我拿了单位的钱,我模仿别人的签字,骗取‘老农保’资金……”
2018年3月17日14时许,一个马姓年轻女孩在家人的陪同下来到阜新市纪委监委,交代了自己在市农村社会保险局负责“老农保”退保金发放工作期间,受本单位敖某指使,利用模仿签字、虚假退保等手段,套取“老农保”资金问题。
这是国家监察体制改革以来,阜新市纪委监委合署办公所查办的第一起自首案件,也是对人员融合、纪法衔接的一次检验。阜新市纪委监委迅速成立“3·20”专案组,抽调多名办案经验丰富的纪检监察干部对马某涉嫌严重违法问题予以立案调查。
情理并重筛沙见“金”
投案后的马某,因作案时间长,加之虚假退保人数众多,对自己的犯罪事实供述凌乱不详,有的已经想不起来。此时,共谋犯罪的敖某又将自己推脱得一干二净,这让马某内心产生动摇。经办案人耐心思想疏导,马某如实供述了2011年至2017年,伙同敖某制作虚假退保凭证239笔,涉案金额达700余万元的行径。办案人员与马某家属沟通后,家属表示,一定劝说马某配合组织调查,积极退赃,尽可能弥补给国家造成的损失。
敖某具有一定的反侦查能力,对“老农保”存在的漏洞以及如何逃避调查了如指掌,在作第一起案件时就为自己逃避惩罚做好准备。在审查调查过程中,敖某也已经开始损毁证据、转移财产,同其他涉案人员串供、建立攻守同盟企图对抗组织调查。
为避免打草惊蛇,专案组一方面巩固完善马某供述的证据,另一方面深挖敖某个人犯罪证据,确保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形成严谨闭合的证据链。
办案人员随即展开了全面调查。由于“老农保”涉及保户人员众多,农保系统相关规章制度不健全,农保查询系统不规范,无法准确查询相关信息,办案人员随即展开清底式摸排。对6年间涉及全市的近万名保户逐一确认退保、死亡等信息,从数据中筛查出疑似虚假退保的保户信息,协同公安部门获取本人信息,确认参保情况,同时帮助农保局梳理了基本信息,建立台账。在排查过程中,办案人员查微析疑,终于发现了敖某在马某入职前,其个人采取虚假退保以及收入不入账、张冠李戴等手段,侵吞农保基金90余万元的犯罪事实。
斗智斗勇千里追击
2018年8月,敖某接到专案组要求其到市纪委监委接受调查时,谎称自己要去沈阳治病,随即失联。委领导立刻指派专案组,沿着敖某行踪驱车追踪至内蒙古赤峰市克什克腾旗乌兰布统喇嘛山景区。一天一夜,千里奔袭,抵至喇嘛山景区后便无法确定敖某具体位置。随即专案组展开地毯式摸排,终于在一个偏僻的角落发现了一辆阜新牌照车辆,并最终锁定敖某位置,将其归案。
“你是敖某吗?我们是阜新市纪委监委工作人员,这是你的留置手续,我们将对你依法采取留置措施,请你配合调查……”
面对办案人员的讯问,敖某态度蛮横,拒不认罪,声称自己的资金来源都是合法的。但是,面对铁一般的证据,敖某的一切抵赖都是徒劳。
经查,敖某、马某二人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及受国有单位聘用人员,利用职务之便,侵吞、骗取国家的农保基金,6年间共谋贪污公款700余万元,性质恶劣、数额巨大,给国家造成了巨大的经济损失和不良的社会影响。最终敖某被判处有期徒刑13年。马某因有自首情节,并主动退赃,被判处有期徒刑6年。市纪委监委发出了对马某从轻处罚的监察建议,获得了法庭的认可。马某认罪服法。敖某一审上诉,2019年9月3日,二审维持原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