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四川省煤炭产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原党委副书记、董事阿多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据四川省纪委监委消息:日前,经四川省委批准,省纪委监委对四川省煤炭产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原党委副书记、董事,四川省物流产业股份有限公司原董事阿多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阿多理想信念丧失,纪法意识淡薄,对组织不忠诚、不老实,与他人串供对抗组织审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礼品、礼金,接受私营企业主旅游安排,长期借用管理和服务对象车辆;隐瞒不报个人有关事项;生活作风腐化堕落,追求低级趣味;亦官亦商,“亲”“清”不分,与私营企业主勾肩搭背,大搞权钱交易。
阿多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生活纪律,构成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有关规定,经四川省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省委批准,决定给予阿多开除党籍处分;由省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随案移送。
阿多简历
阿多,男,藏族,1962年1月生,四川新龙人,在职研究生学历。1984年7月参加工作,1982年5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1984年7月至1988年10月,在甘孜州经研所工作;
1988年10月至1991年5月,在甘孜州计经委工作;
1991年5月至1992年3月,任甘孜州计经委综合科副科长;
1992年3月至1993年4月,任甘孜州计经委综合科副科长、甘孜州实业开发公司常务副总经理;
1993年4月至1993年6月,任甘孜州计经委综合科副科长;
1993年6月至1994年12月,任甘孜州计经委工交科科长;
1994年12月至1997年10月,任乡城县政府副县长;
1997年10月至1998年1月,任得荣县委副书记、代理县长;
1998年1月至2001年9月,任得荣县委副书记、县长;
2001年9月至2002年12月,任乡城县委书记;
2002年12月至2004年1月,任乡城县委书记、县人大常委会主任;
2004年1月至2012年2月,任甘孜州政府副州长;
2012年2月至2014年6月,任四川省煤炭产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四川金升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党组书记、执行董事、总经理;
2014年6月至2017年3月,任四川省煤炭产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党委委员、董事、副总经理,四川金升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党组书记、执行董事、总经理,四川省物流产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2017年3月至2017年8月,任四川省煤炭产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党委委员、董事、副总经理,四川金升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党组书记、执行董事,四川省物流产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2017年8月至2018年11月,任四川省煤炭产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党委委员、董事、副总经理,四川金升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党组书记,四川省物流产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2018年11月至2019年2月,任四川省煤炭产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党委副书记、董事,四川金升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党组书记,四川省物流产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2019年2月,任四川省煤炭产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党委副书记、董事,四川省物流产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四川省纪委监委)